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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研究生会优秀部门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2018年07月02日 16:21    阅读量:



一、   评选目的

为表彰在研究生学生工作中积极主动、成绩突出的优秀部门和先进个人,激发各部门及研会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研究生会凝聚力,以更好地服务广大研究生同学,根据《研究生会管理章程》和《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会先进个人评优细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评选并给予表彰和奖励,现就本年度具体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二、   评选对象

校研究生会全体成员

三、   评选方法

        经个人申报,公开评选,校研究生会评审小组根据部门及个人业绩表现进行评选。

四、   测评小组

主席团、研究生会各部门部长

五、   评审委员会构成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老师及校研究生会主席团

六、   评选时间

学期期末

七、   名额分配和奖励

优秀部门:1-2个;每部奖励300元。

先进个人:原则上按照每个部门人数的30% 进行评选。可根据部门成员的实际工作状况考虑酌情增减个别部门先进个人的评比比率;每生奖励100元。

八、   评选流程

优秀部门:部门自荐,分管主席考评,民主表决后报评审委员会评定审核。

先进个人:由个人向部门申报并进行公开评选,测评小组将获评成员上报至评审委员会进行最终审核。

九、   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模范遵守和执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四川农业大学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办法》,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3)具有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和健全人格。尊敬师长、友爱同学、团结合作,师生反映良好。

4)积极参加研究生会举办的各项活动,按时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值班和例会准时到达,无迟到、早退、无故缺席等不良现象。

5)工作认真,分工明确,有良好的团队意识、合作精神,工作计划,有落实,有检查,执行力高并有典型的先进事迹

十、  评选材料要求

参加评选的部门和个人请认真填写《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会优秀部门考核表》(附件1)和《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会先进个人申请表》(附件2)。

 相关材料于201871日前交至研究生会主席团,同时提交电子版。逾期不交视为放弃。

咨询电话:

成都校区:黄同学 18380444919   

雅安校区:王同学 18283581197    

 

        

             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会

                                               2018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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