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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超过学习年限研究生作退学

2022年01月14日 10:27    阅读量:


关于对超过学习年限研究生作退学

处理的公告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士研究生管理办法》(校研发〔20205号文)士研究生管理办法》(校研发〔20206号文)有关学习年限的规定,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含休学)未完成学业,学校可予以退学处理。

根据上述条例,经校长办公会研究,拟对陈希航8名学生作退学处理,因长期联系不到本人,《退学决定书》无法直接送达;或送达后学生未办理退学离校手续,现以网上公告方式送达。

如本人对退学处理有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学校将作退学处理并注销学籍。

联系电话:028-86291005

028-86293068

028-86293178

附件:超学校年限拟作退学处理研究生名单

 

                                  研究生院

                              2022年1月14日       

超学习年限拟作退学处理研究生名单

学号

姓名

专业

学院

培养类型

年级

Z2015113

陈希航

农村与区域发展

农学院

非全日制硕士

2015

B20150302

涂剑波

遗传学

动物科技学院

全日制博士

2015

S20174516

赵  鑫

预防兽医学

动物医学院

全日制硕士

2017

S20174418

倪兴圆

基础兽医学

动物医学院

本硕连读

2017

B20151708

程远芳

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

动物营养研究所

全日制博士

2015

2019508001

Maria

农村与区域发展

经济学院

留学生(博士)

2019

2020518001

Sharmeen Arif

园艺产品采后科学

食品学院

留学生(博士)

2020

2020605001

Jibran Ali Khan

果树学

园艺学院

留学生(硕士)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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