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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_办公室专用

    关于申报2019年硕士研究生特困助学金的通知

    2019年11月28日 10:28    阅读量:


    各培养单位,全体硕士研究生:

    为认真做好学校2019年研究生特困助学金工作,根据今年具体情况,硕士研究生特困助学金的申报流程为:研究生院分配指标、学生申报、院所评选。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资助对象

    通过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取得学籍,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并实际在校学习的非定向硕士研究生。

    二、资助标准及条件

    硕士:每生3000元;

    各院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选,原则上被推荐者应通过院所的贫困认定或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

    2)城乡低保家庭;

    3)贫困残疾人家庭或学生本人残疾;

    4)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而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三、申请程序

    1)本人填写《申请人信息表》,向院所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提供建档立卡身份证明复印件(如扶贫手册、帮扶手册、联系卡等)或者扶贫开发系统截图或者学生所在的县级以上扶贫部门或教育局开具建档立卡书面证明。

       城乡低保家庭:提供由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开具的低保证明或者低保证复印件;

     

       贫困残疾人家庭或学生本人残疾须提供残联部门或民政部门发放的残疾证复印件,残疾证持有人必须是家庭户籍直系成员(父母、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或者学生本人;

       (2)各院所根据分配名额和资助条件进行评选;

    3)研究生院汇总各院所《硕士特困助学金名单》。

    四、时间安排

    11281129日学生向学院提交申请表和证明材料;

    1129122日院所集中审核、评选;

    123日各院所向研究生院报评选名单。

    五、评选注意事项

    各院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选,评选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组织本单位奖励与资助评审小组成员开会评选;

    2)关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基本说明,应表述清晰具体,并有相关证明材料支撑。


      研究生院

    2019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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