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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_办公室专用

    关于做好我校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2020年03月19日 13:08    阅读量: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0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会议精神,为继续做好我校2020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的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选派规模

    2020年全国计划选派11000人出国留学,其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2500人,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8500人。

    2.留学期限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资助期限不超过48个月。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为6-24个月。

    3.选派专业领域

    支持各学科领域围绕国家战略选派,重点资助应用基础研究、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等领域。

    二、 申请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2.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学风诚信,品学兼优,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 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三、时间安排
    1. 2020年4月9日前,校内预报名成功的申请人提交材料进行初审,合格后方可在国家平台申报项目(考虑疫情因素,所有材料可以通过邮件发送至y2706@163.com)
    2. 2020年4月10-4月30日,所有类别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全部申报材料提交至各院所。
    3. 2020年5月 学校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申请人员名单。
    4. 2020年6月 国家公布录取结果。
    四、申报材料要求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网申(4月10号后)再打印提交,提交时请认真仔细检查后方可提交,一旦提交受理后本人无法撤回,须签名,并贴一张免冠彩色照片)
    2.《单位推荐意见表》(院所推荐意见,电子版word发至邮箱,,文件名和附件分别注明专业+姓名,纸质版只需要院所盖章,推荐意见根据自身条件而写,请不要抄袭网络内容,千篇一律)附件1
    3.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联合培养博士生申请人填写自己基本信息后提交)附件2

    4.国内导师推荐信(须国内导师签名,同时电子版发至邮箱,文件名和附件分别注明专业+姓名)(PDF版本,压缩在3M内)(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均需提交)附件3
    5.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黑白即可)
    6.学习计划(外文版,联培须双方导师签字,攻读学位外导签字)(1000字以上)(如学习计划为以英语以外语种书写,则提供中文翻译件)
    7.国外导师简历(国外导师简历需由其本人提供并签字,多个导师请提供实际指导教师简历)(原则上不超过一页,请最好控制在三页内)
    8.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本科成绩在所读院校教务处盖章,研究生成绩在研究生院或院所盖章; 已经毕业学生的成绩单,须就读院校档案馆盖章)(中文成绩单)
    9.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可为成绩单或外语水平证明)(外语水平证明必须包含:何种方式考试或考核,考核内容、持续时间等具体信息)
    10.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在一张纸上,复印件不是扫描件)
    1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五、其他
    如有更改留学单位者,需另外提交新的校内申请表。(校内申请表在学校研究生新系统-出国境填写)

    其他材料所需模板在学校研究生新系统-出国境下载。
    咨询电话:028-86290989 0835-2882706  028-87123113
    联系人: 肖老师 谭老师 陈老师

    研究生院

                                                                             202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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