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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2025年12月03日 09:00    阅读量:


四川农业大学

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  招生学科和计划

第一条 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考试科目见四川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点击链接>。

第二条 2026年各二级招生单位预分计划见博士招生专业目录。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为准。

第二章    

第三条 报考博士的考生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第四条 报考博士研究生的人员,除须符合第三条的条件外,根据不同的博士学位类别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学术学位报考条件

1.普通招考报名条件

已获得硕士学位者或应届硕士毕业生(录取当年入学报到之日前取得硕士学位)。

2.申请审核制申请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申请:

1)已获得硕士学位者或应届硕士毕业生(录取当年入学报到之日前取得硕士学位);

2)英语条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TOEFL≥70、IELTS≥5、GRE≥1000、GMAT≥670、PETS-5≥60、CET4≥425、硕士英语课程成绩≥80、有一年留学经历或以第一作者发表全英文期刊论文;

3)应有良好的学术背景和突出的科研培养潜力。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排第一)在SCI、SSCI、EI、CSCD、CSSCI、AHCI收录期刊发表过论文(论文应提供检索报告)。

3.硕博连读申请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申请:

1)有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籍,转入博士学籍时硕士阶段学习年限不得低于两年,且不超硕士研究生学制;

2)申请的博士学科应与在读硕士学科相同或相近,由拟报单位审核认定;

3)英语水平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TOEFL≥70、IELTS≥5、GRE≥1000、GMAT≥670、PETS-5≥60、CET4≥425、硕士英语课程成绩≥80、有一年留学经历或以第一作者发表全英文期刊论文;

4)完成所在专业硕士阶段必修课程的学习,且成绩优良;

5)在SCI、SSCI、EI、CSCD、CSSCI、AHCI收录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4.直博生申请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申请:

1)已取得本科就读高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2)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社会责任感强,诚实守信,品行优良,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恪守学术道德规范。

二、专业学位报考条件

1.普通招考报名条件

1)已获得硕士学位者或应届硕士毕业生(录取当年入学报到之日前取得硕士学位)。

2)报考的博士专业学位类别原则上应与考生硕士学科(专业学位类别)相同或相近,由拟报单位审核认定

2.申请审核制申请条件

1)已获得硕士学位者或应届硕士毕业生(录取当年入学报到之日前取得硕士学位)。

2)申请的博士专业学位类别原则上应与考生硕士学科(专业学位类别)相同或相近,由拟报单位审核认定

3)英语条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TOEFL≥70、IELTS≥5、GRE≥1000、GMAT≥670、PETS-5≥60、CET4≥425、硕士英语课程成绩≥60、有一年留学经历或以第一作者发表过全英文期刊论文;

4)有良好的学术背景和突出的科研培养潜力,具有省级及以上人才称号或获得下列成果之一:

主研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或哲社优秀成果奖;主持在研省部级以上项目;

省级以上产业技术体系岗位在岗专家;

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领导批示采纳的智库建议报告;

第一完成人获得省级及以上创新性和实用性的新品种、新产品、新兽药、新材料、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新设备等;

第一完成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地方(行业)标准或技术规程等;

第一完成人完成省级及以上农业技术攻关、技术升级改造、主推技术与应用等;

成果转化费达30万元及以上的成果完成人;

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排第一)在SCI、SSCI、EI、CSCD、CSSCI、AHCI收录期刊发表研究论文;

其他与上述成果相当,且经拟报考单位审核通过的成果。

3.硕博连读申请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申请:

1)仅兽医专业学位博士限我校兽医专业学位全日制在学硕士可申请,其他专业学位博士不采取硕博连读方式选拔博士生。

2)转入博士学籍时硕士阶段学习年限不得低于两年,且不超硕士研究生学制;

3)英语水平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TOEFL≥70、IELTS≥5、GRE≥1000、GMAT≥670、PETS-5≥60、CET4≥425、硕士英语课程成绩≥80、有一年留学经历或以第一作者发表全英文期刊论文;

4)完成所在专业硕士阶段必修课程的学习,且成绩优良。

第五条 报名时间

1.直博生:见《关于2026年接收推免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的通知》

2.申请审核制、硕博连读招生(第一批):2025年12月。

3.普通招考考生:预计2026年3-4月,主要针对第一批申请审核、硕博连读招生后剩余预分计划,没有剩余预分计划的学科专业不再开展普通招考。

4.申请审核制、硕博连读招生(第二批):预计2026年4-5月,主要针对普通招考剩余计划和专项计划。

各批次的招生详细日程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博士招生栏目。

第六条 报名方式

1.普通招考、申请审核制及硕博连读考生均需登录 http://yz.chsi.com.cn,选“博士网报”进行报名。

2.直博生报名须登录研招网推免系统进行报名。

第七条 报名材料提交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将所有报考材料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依序整理好,按博士招考当批次报名通知要求提交报名材料。

第八条 报名缴费

1.报名费180元,网上报名时在研招网报名系统中缴费;

2.复试费120元;待复试名单公布以后在学校的网站上缴费。

第三章  报考资格审查和初试

第九条 申请审核制和硕博连读考生免初试,由二级招生单位按照报考条件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将在各二级招生单位网站上公示。

第十条 普通招考的考生按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考试科目进行初试(笔试),预计2026年4月中旬在四川农业大学成都校区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普通招考考生请于考前5天左右网上打印准考证。

第四章    

第十一条 复试资格

1. 通过审核的申请审核制、硕博连读考生和直博生

2. 普通招考考生:初试成绩达到二级招生单位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进入复试。学校划定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各二级招生单位在此基础上,以不低于招生计划的120%自主确定本单位复试分数线,经学校审批备案后公布。

第十二条 复试时间

1.申请审核制和硕博连读:见当年相应批次招生报名时发布的相关通知。

2.普通招考:具体复试时间由二级招生单位确定后通知。

第十三条 复试由二级招生单位组织,复试组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博士生导师或教授组成。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科研能力、科研道德、创新精神、科研潜质和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能力,成绩以百分制计。

第五章    

第十四条 普通招考考生初试成绩仅作为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第十五条 二级招生单位根据考生复试成绩、招生指标,确定拟录取名单,公示并报学校审批。

第十六条 一级学科内考试科目相同的二级学科间生源可相互调剂。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审查不合格。

2.复试成绩不合格(<60 分)。

3.体检不合格。

4.弄虚作假,不诚信。

5.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

6.无特殊正当理由不服从调剂导师。

7.其他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况者,学校有权取消录取资格:

1.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将档案转入学校。

2.在博士招生录取全过程中发现报考资格不符的,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的。

3.有其他不符合录取条件或违反国家相关规定的。

第十九条 其他

1.硕博连读和直博生原则上只招收非定向考生。

2.每年学校招收学术学位定向生不超过10名,须经学校单独审批通过,方可录取。每位导师在读学术学位定向生不超过1名。

3.直博生招生仅限具有招生资格的省聘二级岗以上导师。

第二十条 报考专业学位在职定向者,须自筹培养经费到校。

第六章  学制和修业年限

第二十一条 学制:普通博士生(含硕博连读生)四年,直博生五年。

第二十二条 修业年限:普通博士生3~6年,直博生4~7年。

第七章  学费及奖助学金

第二十三条 学费和住宿费

1.学费:管理类9000元/年,其他10000元/年,延期毕业须继续缴纳学费。

2.住宿费:以学校宿舍管理部门发布的住宿标准为准。

第二十四条 奖助学金

学校主要设立有如下奖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获奖博士生奖励30000元/人

2.国家助学金:13000元/年,按月发放。

3.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一等14400元/年、二等12400元/年、三等10400元/年、四等4800元/年。

4.社会捐资奖学金:由社会各界捐资设立。

5.特别助学金: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最低生活保障等家庭,特困供养(民政特困救助)、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特殊困难群体,其他原因导致经济特别困难者。每生5000元。

6.优秀研究生标兵:硕、博士共10名,奖励20000元/人。

7.优秀研究生标兵提名奖:硕、博士共10名,奖励5000元/人。

8.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每篇奖励10000元,全校评选不超过15篇。

各项研究生奖助学金的具体要求按国家与四川省财政、教育等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发布的最新文件规定为准。

第八章  联系方式及其他

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

博士招生咨询:QQ群1:864502685;QQ群2:883527908。

各二级招生单位联系方式:

https://yan.sicau.edu.cn/info/1027/9598.htm

邮箱:sicauyz@qq.com   短信接收号:13330600943。

通讯地址:

雅安校区:雅安市雨城区新康路46号   邮编:625014

成都校区:成都市温江区惠民路211号  邮编:611130

学校网址:http://www.sicau.edu.cn

研究生院网址:http://yan.sicau.edu.cn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与上级文件不符的,以上级文件为准;若国家出台研究生招生管理的新政策,学校有权对上述规定做出调整。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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