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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工作

关于2025年上半年学位答辩及授予工作日程安排的通知

2025年01月08日 19:35    阅读量:


各培养单位、导师、研究生:

根据学校《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硕士研究生管理办法》、《博士研究生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发布2025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答辩及授予相关工作日程安排。注意以下事项:

1 严格按照日程时间安排完成相关工作;

2 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和终稿)须严格按照《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试行)》编写,详见https://yan.sicau.edu.cn/info/1331/10727.htm



2025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答辩及授予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安排 说明 负责单位(人)

2月28日前

完成本学期答辩申请

◆ 符合申请资格者,按要求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录入学位答辩申请基本信息 研究生
◆ 导师完成开题报告与学位论文研究一致性及学位论文质量审核,审核并作出是否同意研究生参加学位论文预答辩的结论,培养单位复核确定参加预答辩人员名单

导师

培养单位

3月21日前

完成预答辩

◆ 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按学校统一盲评格式编辑的学位论文预审稿
◆ 按现行校发文件要求,组织完成学位论文格式检测和预答辩

研究生

导师

学科点

培养单位

4月6日前

完成论文送审稿网上提交和确认

◆ 通过预答辩者,依据专家意见认真修改学位论文,经导师审核通过后,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按盲评格式编辑的论文送审稿 研究生
◆ 导师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完成论文送审稿审核 导师
◆ 培养单位论文审核责任人对学位论文进行质量审核
◆ 培养单位完成学位论文送审资格审查并在系统中进行确认
培养单位

4月8日前

确定抽查硕士名单

◆ 确定硕士学位论文盲评抽检名单 研究生院

4月11日前

完成学校抽检盲评论文送审

◆ 完成博士及抽查硕士论文送审稿复写率检测,将复写率检测报告(全文标注引文)版提供给导师审阅,并将检测结果导入系统 培养单位
◆ 将学校抽检的博(硕)士论文上传教育部学位中心论文送审平台 研究生院

4月11日前

各培养单位学位论文送审

◆ 不参加学校盲评的研究生,论文由培养单位统一安排送第三方平台双盲评审

研究生

导师

培养单位

◆ 如复议复审要求的,可按现行校发文件申请

5月10日前

完成答辩工作

◆ 提前3天将学位论文送交答辩专家 研究生
◆ 答辩前须准备好过程中将用到的相关表格
◆ 按现行校发文件要求,报告学位论文主要内容和依据评审专家意见进行修改的情况
◆ 至少提前3天公告答辩安排,并将答辩安排情况录入研究生管理系统(注意按现行校发文件要求安排答辩委员会组成) 答辩秘书
◆ 答辩结束后将整理好的答辩材料、毕业及学位申请材料递交到各学位分委员会
◆ 在系统中录入答辩判定结果
5月16日前
完成学位论文终稿审查和提交
◆ 近两年内已毕业未获学位者如本次申请学位,须于5月16日前提交学位论文终稿纸质版(须与研究生管理系统的电子版保持一致)、《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到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有成果要求的博(硕)士生还应按要求提交《创新性成果与学位论文研究一致性对比情况登记表》及相关成果附件 近两年已毕业
学位申请者
◆ 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确认集中采集照片,未参加统一采集者需提供自行采集的电子照片(3张)及与纸质照片一致的电子照片 答辩通过者及学位申请者
◆ 对学位论文终稿胶装版和系统提交电子版分别进行审查。特别注意审查:授权页师生是否已签名,授权页是否按限制级学位论文审批情况进行标注,论文格式是否符合学校规范 培养单位
◆ 完成学位论文终稿复写率检测(注意文档命名格式:培养单位代码_学号_姓名, 方便批量检测时提取作者信息)
◆ 将申请学位已签字的研究生纸质版学位论文终稿收齐后交研究生院(本季度不申请学位者只需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上传电子版终稿,并由导师审核通过,无需提交纸质版)
◆ 完成学位论文终稿形式审查(纸质版、电子版)并归档 研究生院
5月23日前
各分委员会交材料到研究生院
◆ 5月23日前,汇总提交博士个人简况表、个人简介PPT与论文摘要(须按模板编辑)、创新成果证明附件(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命名格式同上)

培养单位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 完成毕业及学位申请材料审核(线下及研究生管理系统)
◆ 按现行校发文件要求召开学位分委员会会议
◆ 将本单位建议授位决议交研究生院

6月6日前

研究生院完成材料审核

◆ 完成各培养单位所提交毕业和授位材料的审核和汇总 研究生院
◆ 确定博士、硕士研究生毕业名单和学位上会名单
预计6月上中旬
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 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学位申请人学位授予情况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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