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导师、研究生:
根据学校《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硕士研究生管理办法》、《博士研究生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发布2025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答辩及授予相关工作日程安排。注意以下事项:
1) 严格按照日程时间安排完成相关工作;
2) 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和终稿)须严格按照《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试行)》编写,详见https://yan.sicau.edu.cn/info/1331/10727.htm。
2025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答辩及授予工作日程安排 |
时间安排 |
说明 |
负责单位(人) |
2月28日前 完成本学期答辩申请 |
◆ 符合申请资格者,按要求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录入学位答辩申请基本信息 |
研究生 |
◆ 导师完成开题报告与学位论文研究一致性及学位论文质量审核,审核并作出是否同意研究生参加学位论文预答辩的结论,培养单位复核确定参加预答辩人员名单 |
导师 培养单位 |
3月21日前 完成预答辩 |
◆ 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按学校统一盲评格式编辑的学位论文预审稿 ◆ 按现行校发文件要求,组织完成学位论文格式检测和预答辩 |
研究生 导师 学科点 培养单位 |
4月6日前 完成论文送审稿网上提交和确认 |
◆ 通过预答辩者,依据专家意见认真修改学位论文,经导师审核通过后,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按盲评格式编辑的论文送审稿 |
研究生 |
◆ 导师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完成论文送审稿审核 |
导师 |
◆ 培养单位论文审核责任人对学位论文进行质量审核 ◆ 培养单位完成学位论文送审资格审查并在系统中进行确认 |
培养单位 |
4月8日前 确定抽查硕士名单 |
◆ 确定硕士学位论文盲评抽检名单 |
研究生院 |
4月11日前 完成学校抽检盲评论文送审 |
◆ 完成博士及抽查硕士论文送审稿复写率检测,将复写率检测报告(全文标注引文)版提供给导师审阅,并将检测结果导入系统 |
培养单位 |
◆ 将学校抽检的博(硕)士论文上传教育部学位中心论文送审平台 |
研究生院 |
4月11日前 各培养单位学位论文送审 |
◆ 不参加学校盲评的研究生,论文由培养单位统一安排送第三方平台双盲评审 |
研究生 导师 培养单位 |
◆ 如复议复审要求的,可按现行校发文件申请 |
5月10日前 完成答辩工作 |
◆ 提前3天将学位论文送交答辩专家 |
研究生 |
◆ 答辩前须准备好过程中将用到的相关表格 |
◆ 按现行校发文件要求,报告学位论文主要内容和依据评审专家意见进行修改的情况 |
◆ 至少提前3天公告答辩安排,并将答辩安排情况录入研究生管理系统(注意按现行校发文件要求安排答辩委员会组成) |
答辩秘书 |
◆ 答辩结束后将整理好的答辩材料、毕业及学位申请材料递交到各学位分委员会 |
◆ 在系统中录入答辩判定结果 |
5月16日前 完成学位论文终稿审查和提交 |
◆ 近两年内已毕业未获学位者如本次申请学位,须于5月16日前提交学位论文终稿纸质版(须与研究生管理系统的电子版保持一致)、《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到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有成果要求的博(硕)士生还应按要求提交《创新性成果与学位论文研究一致性对比情况登记表》及相关成果附件 |
近两年已毕业 学位申请者 |
◆ 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确认集中采集照片,未参加统一采集者需提供自行采集的电子照片(3张)及与纸质照片一致的电子照片 |
答辩通过者及学位申请者 |
◆ 对学位论文终稿胶装版和系统提交电子版分别进行审查。特别注意审查:授权页师生是否已签名,授权页是否按限制级学位论文审批情况进行标注,论文格式是否符合学校规范 |
培养单位 |
◆ 完成学位论文终稿复写率检测(注意文档命名格式:培养单位代码_学号_姓名, 方便批量检测时提取作者信息) |
◆ 将申请学位已签字的研究生纸质版学位论文终稿收齐后交研究生院(本季度不申请学位者只需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上传电子版终稿,并由导师审核通过,无需提交纸质版) |
◆ 完成学位论文终稿形式审查(纸质版、电子版)并归档 |
研究生院 |
5月23日前 各分委员会交材料到研究生院 |
◆ 5月23日前,汇总提交博士个人简况表、个人简介PPT与论文摘要(须按模板编辑)、创新成果证明附件(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命名格式同上) |
培养单位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
◆ 完成毕业及学位申请材料审核(线下及研究生管理系统) |
◆ 按现行校发文件要求召开学位分委员会会议 |
◆ 将本单位建议授位决议交研究生院 |
6月6日前 研究生院完成材料审核 |
◆ 完成各培养单位所提交毕业和授位材料的审核和汇总 |
研究生院 |
◆ 确定博士、硕士研究生毕业名单和学位上会名单 |
预计6月上中旬 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
◆ 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学位申请人学位授予情况 |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