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导师、研究生:
根据学校《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硕士研究生管理办法》、《博士研究生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发布2025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答辩及授予相关工作日程安排。注意以下事项:
1) 严格按照日程时间安排完成相关工作;
2) 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和终稿)须严格按照《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试行)》编写,详见https://yan.sicau.edu.cn/info/1331/10727.htm。
2025年下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答辩及授予工作日程安排 |
时间安排 |
说明 |
负责单位(人) |
9月10日前 完成本学期答辩申请 |
◆ 符合申请资格者,按要求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录入学位答辩申请基本信息 |
研究生 |
◆ 导师、培养单位完成开题报告与学位论文研究一致性及学位论文质量审核 ◆ 培养单位复核确定参加预答辩(博士)和预评审(硕士)人员名单 |
导师、培养单位 |
10月11日前 完成预答辩(或预评审) |
◆ 按现行校发文件要求,组织完成学位论文格式检测、预答辩(博士)、预评审(硕士) |
研究生、导师 培养单位 |
10月20日前 完成论文送审稿网上提交和确认 |
◆ 依据专家意见认真修改学位论文,经导师审核通过后,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按盲评格式编辑的论文送审稿 |
研究生 |
◆ 导师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完成论文送审稿审核 |
导师 |
◆ 培养单位论文审核责任人对学位论文进行质量审核 ◆ 培养单位完成学位论文送审资格审查并在系统中进行确认 |
培养单位 |
10月22日前 确定抽查硕士名单 |
◆ 确定硕士学位论文盲评抽检名单 |
研究生院 |
10月24日前 完成学校抽检盲评论文送审 |
◆ 完成博士及抽查硕士论文送审稿复写率检测,将复写率检测报告(全文标注引文)版提供给导师审阅 |
培养单位 |
◆ 将学校抽检的博(硕)士论文上传教育部学位中心论文送审平台 |
研究生院 |
10月24日前 各培养单位学位论文送审 |
◆ 不参加学校盲评的研究生,论文由培养单位统一安排送校外专家双盲评审 |
研究生、导师 培养单位 |
◆ 如复议复审要求的,可按现行校发文件申请 |
11月28日前 完成答辩工作 |
◆ 提前3天将学位论文送交答辩专家 |
研究生 |
◆ 答辩前须准备好过程中将用到的相关表格 |
◆ 按现行校发文件要求,报告学位论文主要内容和依据评审专家意见进行修改的情况 |
◆ 至少提前3天公告答辩安排,并将答辩安排情况录入研究生管理系统(注意按现行校发文件要求安排答辩委员会组成) |
答辩秘书 |
◆ 答辩结束后将整理好的答辩材料、毕业及学位申请材料递交到各学位分委员会 |
12月5日前 提交学位申请 |
◆ 近两年内已毕业未获学位者如本次申请学位,须于12月5日前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学位申请 |
近两年已毕业的学位申请者 |
◆ 完成学位论文终稿审查 |
培养单位 |
◆ 提交学位申请人学位论文终稿至研究生院 |
◆ 完成学位论文终稿形式审查(纸质版、电子版)并归档 |
研究生院 |
12月10日前 各分委员会交材料到研究生院 |
◆ 汇总提交本单位学位申请材料 |
各学位分委员会 |
◆ 完成毕业及学位申请材料审核(线下及研究生管理系统) |
◆ 按现行校发文件要求召开学位分委员会会议 |
◆ 将本单位建议授位决议及名单交研究生院 |
12月19日前 研究生院完成材料审核 |
◆ 完成各培养单位所提交毕业和授位材料的审核和汇总 |
研究生院 |
◆ 确定博士、硕士研究生毕业名单和学位上会名单 |
预计12月中旬 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
◆ 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学位申请人学位授予情况 |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
预计12月下旬开始 办理离校手续 |
◆ 登录离校系统,凭离校手续完成情况到培养单位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 |
研究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