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导师、研究生:
根据学校《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硕士研究生管理办法》、《博士研究生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发布2026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答辩及授予相关工作日程安排。注意以下事项:
1) 严格按照日程时间安排完成相关工作;
2) 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和终稿)须严格按照《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试行)》编写,详见https://yan.sicau.edu.cn/info/1331/10727.htm。
| 时间安排 | 说明 | 负责单位(人) |
3月5日前 完成本学期答辩申请 | ◆ 符合申请资格者,按要求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录入学位答辩申请基本信息 | 研究生 |
◆ 导师、培养单位完成开题报告与学位论文研究一致性及学位论文质量审核 ◆ 培养单位复核确定参加预答辩(博士)和预评审(硕士)人员名单 | 导 师 培养单位 |
4月3日前 完成预答辩/预评审 | ◆ 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按学校统一盲评格式编辑的学位论文预审稿 ◆ 按现行校发文件要求,组织完成学位论文预答辩(博士)、预评审(硕士) | 研究生 导 师 学科点 培养单位 |
4月13日前 完成论文送审稿网上提交和确认 | ◆ 通过预答辩(或预评审)者,依据专家意见认真修改学位论文,经导师审核通过后,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按盲评格式编辑的论文送审稿 | 研究生 |
| ◆ 导师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完成论文送审稿审核 | 导 师 |
◆ 培养单位论文审核责任人对学位论文进行质量审核 ◆ 培养单位完成学位论文送审资格审查并在系统中进行确认 | 培养单位 |
4月14日前 确定学校抽检名单 | ◆ 确定学校抽检名单 | 研究生院 |
4月17日前 完成学校抽检盲评论文送审 | ◆ 完成送审稿复写率检测,将复写率检测报告(全文标注引文)版提供给导师审阅,并将检测结果导入系统 | 培养单位 |
| ◆ 将学校抽检的博(硕)士论文上传教育部学位中心论文送审平台 | 研究生院 |
4月17日前 各培养单位学位论文送审 | ◆ 不参加学校盲评的研究生,论文由培养单位统一安排送第三方平台评审 | 研究生 导 师 培养单位 |
| ◆ 如复议复审要求的,按现行校发文件申请 |
5月13日前 完成答辩工作 | ◆ 至少提前3天将学位论文送交答辩专家 | 研究生 |
| ◆ 答辩前须准备好过程中将用到的相关表格 |
| ◆ 按现行校发文件要求,报告学位论文主要内容和依据评审专家意见进行修改的情况 |
| ◆ 至少提前3天公告答辩安排,并将答辩安排情况录入研究生管理系统(注意按现行校发文件要求安排答辩委员会组成) | 答辩秘书 |
| ◆ 答辩结束后将整理好的答辩材料、毕业及学位申请材料递交到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
5月19日前 提交学位申请 | ◆ 近两年内已毕业未获学位者如本次申请学位,须于5月19日前向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学位申请 | 近两年已毕业的学位申请者 |
| ◆ 本人毕业头像确认(具体事宜以发布通知为准) | 答辩通过者及学位申请者 |
| ◆ 完成学位论文终稿审查(重点核查是否签名,电子版论文摘要是否能准确下载并正常打开) | 培养单位 |
| ◆ 提交学位申请人学位论文终稿至研究生院 |
| ◆ 完成学位论文终稿形式审查(纸质版、电子版)并归档 | 研究生院 |
5月22日前 各分委员会交材料到研究生院 | ◆ 汇总提交本单位学位申请材料(届时会发布材料提交通知) |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
| ◆ 完成毕业及学位申请材料审核(线下及研究生管理系统) |
| ◆ 按现行校发文件要求召开学位分委员会会议 |
| ◆ 将本单位建议授位决议交研究生院 |
6月6日前 完成材料审核 | ◆ 完成各培养单位所提交毕业和授位材料的审核和汇总 | 研究生院 |
| ◆ 确定博士、硕士研究生毕业名单和学位上会名单 |
预计6月上中旬 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 ◆ 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学位申请人学位授予 |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
预计6月中旬开始 办理离校手续 | ◆ 登陆离校系统,凭离校手续完成情况到培养单位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 | 研究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