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就业工作   >>   就业信息   >>   正文

就业信息:2025年苏州高新区管委会人才引进公告

2025年03月25日 11:50    阅读量:


就业信息:2025年苏州高新区管委会人才引进公告

 

    苏州高新区地处长三角核心区域,1992年获批首批国家高新区。开发建设30余年来,始终秉持“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初心使命,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力打造产业科创主阵地,加快建设全国一流创新型科技园区。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持续优化高新区人才队伍结构,储备一批区域发展所需的优秀人才,现面向海内外引进120名高素质专业化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

    引进岗位及条件等详见《   2025   年苏州高新区管委会人才引进岗位表》(附件   1   ,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

    3.面向2025年应届毕业生的岗位年龄要求19977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199471日以后出生;其他岗位年龄要求19937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199071日以后出生。

    4.报名人员须以其最高学历毕业学校和所学专业报考。

    5.《岗位表》“其他条件”中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指的是: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为2025年毕业且在831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1231日),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7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尚未就业。

    其他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其中,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复审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岗位表》“其他条件”中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5228日。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被辞退未满5年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方式

    1.报名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gxrc.szrc.cn/)进行报名。报名时间自20253249:00起,至20254816:00截止。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经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2.报名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扫描或拍成电子图片后上传,要求清晰、位正,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需译成中文版,中外文对照版本同时上传)。材料主要包括: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35×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0KB)及身份证;②本科及以上各学段已取得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学信网中查验的各学段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境)外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③资格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工作成果等其他佐证材料;④2025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高校就读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任职经历、所获荣誉、发表论文及实习经历等证明材料,其中,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3.岗位开考比例为3:1。如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岗位。

四、引进流程

    人才引进测评考试等相关事项另行通知,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网上报名系统。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五、公示录用

    考察结束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办理录用手续,并统一分配工作岗位,对不服从岗位分配的人员作自动放弃录用处理。录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办理报到手续,无故逾期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人员管理及发展

    1.新入职人员劳动合同签订、薪酬福利发放、社会保险、公积金和企业年金缴纳等由苏州高新人才发展集团负责。

    2.新入职人员纳入全区优秀年轻干部库进行培养管理,对于表现优秀的,根据有关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择优选拔录用。

    3.为新入职人员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福利待遇及广阔的事业发展空间,工作前两年提供青年人才公寓。

七、工作纪律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标准、规范程序,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报名人员要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并严肃追究责任。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8785770

八、本公告由苏州高新区人事管理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12-68751945(产业发展岗、金融财审岗)

    0512-68751963(规划建设岗、综合管理岗)

    技术咨询电话:0512-65224220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苏州高新区人事管理局

2025317

 其他信息可关注官方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eTNx5brAISsHOiNoRSWkng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