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乐山兴嘉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3家区属国有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工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乐山兴嘉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公司成立于2020年3月,注册资本5亿元,是区属国有独资公司。经营范围主要包含农文旅、商贸服务、生产加工、医疗康养等重点领域项目“投、建、管、运”一体化、高质效运营等。
(二)乐山市市中区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公司成立于2017年8月,注册资本金8000万元,是区属国有独资公司。公司经营范围主要包含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作,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及建设,土地及房地产开发,受托从事国有资产经营,委托和自主建设工程等。
(三)乐山兴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公司成立于2020年8月,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是乐山市市中区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经营范围主要以工程建设(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等)为主业,以项目投资、供排水等为辅业;公司现已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招聘、平等竞争、严格考核”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在笔试、面试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岗位及基本要求
(一)招聘岗位
详见《乐山市市中区区属国有企业2022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员工职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购买五险一金,并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对聘用人员定岗定薪。
(二)报考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体检相关要求;
(3)能适应岗位要求,保证聘期内全职在岗工作;
(4)符合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招聘工作有关回避的规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和被开除公职的;
(4)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党纪政务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25日09:00起至2022年5月5日18:00前,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应聘者将填写的《报名表》电子版(附件2)、个人承诺书(附件3)扫描件随相应证件资料发送至招聘邮箱1172197618@qq.com(邮件命名格式:所属公司+岗位+姓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需附证件资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及其他佐证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
4.报名要求: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按照招聘条件、资格和职位要求等,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任职证明等材料,按岗位具体要求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人员存在提供虚假材料及其他违法违纪情况的,取消应聘资格。符合条件者,将通知提供原件进行审核。
(三)考试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将会提前3天以电话和短信的形式进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务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四)笔试:对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者进行笔试,着重考察应聘者的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根据应聘者笔试成绩将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照不低于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综合面试环节的应聘者,笔试成绩按40%(保留两位小数)折算后计入个人总成绩。
未进入下一环节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五)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者面试成绩将按60%(保留两位小数)折算后计入其个人应聘总成绩。
(六)总成绩计算: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在参考总成绩的基础上,结合应聘人员实际情况,择优录用;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研究,某岗位进入面试的应聘者确无适合人选的,则该岗位取消本次选聘。
(七)体检:按选拔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该岗位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在指定的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按照体检医院收费标准由考生自理。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体检结论不明确的或不完整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八)考察。对报考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岗位的体检合格人选开展组织考察。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两次。
(九)公示。根据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区国资国企系统内部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调查核实审定。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
五、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招聘单位为其办理聘用入职手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区属国有企业人员进行管理。
六、其他
(一)招聘单位承诺为所有应聘者的报名情况和参与应聘的全过程保密。
(二)招聘过程中,资格审核未通过或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招聘单位根据应聘情况择优录取,如无合适人选,有权取消该岗位招聘。
(四)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五)应聘者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积极配合做好防疫工作相关要求。
(六)经公示无影响聘任情况的,依法依规办理聘任手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任,不合格的免去聘任职务。应聘者原身份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获聘以后不再保留原身份。
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在招聘工作中如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监督电话:0833-2277512(兴嘉集团),0833-2277591(区城投、兴嘉建工)。
本公告及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3-2277322(兴嘉集团),0833-2277561(区城投、兴嘉建工),拨打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特此公告。
附件:
1.乐山市市中区区属国有企业2022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员工职位条件一览表
2.报名表
3.个人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