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吸引急需紧缺人才到凉山工作,不断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提高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经省委组织部批准,凉山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任制公务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西昌市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教研专员1名;
西昌市水利局水利规划师1名;
西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工程师1名;
会东县审计局政府投资审计专员2名;
会东县自然资源局规划专员1名;
布拖县审计局审计专员1名;
甘洛县自然资源局规划专员1名;
越西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教研专员1名。
具体职位详见《2022年凉山州聘任制公务员招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十八周岁;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7.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聘职位的学历、专业、资历、年龄等资格条件详见《2022年凉山州聘任制公务员招聘职位表》(附件1)。年龄、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报名开始的第一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机关、事业单位解除聘任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纪律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担任公务员情形的。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聘任单位公务员有任职回避情形的职位。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分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测评、考察、体检、公示、审批、办理聘任手续等环节。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16日8:00至6月10日17:30,报名时间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或现场报名时间为准,逾时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如实填写《2022年凉山州聘任制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将电子版报名登记表、近期2寸证件照电子照片及相关报名材料扫描件,打包压缩后以“报考职位名称+姓名”命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相关县市委组织部指定邮箱,或将纸质材料报送到相应县市委组织部,每人限报1个聘任职位。相关报名材料包括:
(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留学归国人员应出具国家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与应聘职位相关的个人履历证明材料,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
(3)应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有关材料。
3.电子邮箱地址:
详见《2022年凉山州聘任制公务员招聘联系方式》(附件3)。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阶段的资格初审、笔试后的资格复审和考察中的资格复核,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一律取消其报考或聘任资格。
各职位资格初审合格的笔试报名人数与聘任计划数之比不低于3:1。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取消或按比例缩减本次聘任职位,或经批准后,按规定程序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中直接选聘。
(三)考试测评
考试测评采取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突出岗位特点,重点测查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和岗位匹配程度。
1.笔试
笔试分为公共知识测试和专业知识测试,笔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公共知识测试占20%,专业知识测试占80%。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聘任计划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如果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达不到1:3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在同职位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当天,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面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能力素质、个性特征以及与招聘职位的匹配度。面试采取现场实际操作、面谈、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具体方式和内容根据职位需要研究制定。
笔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与体检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测评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体检对象。体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要求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研究确定。
详见链接: http://rsj.lsz.gov.cn/lszrsks/rsksxwzx/202205/t20220513_22196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