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相关学生:
2022年省教育厅向我校划拨就业困难帮扶经费24.24万元,用于帮扶2022届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含研究生),每人一次性发放帮扶经费600元。根据省教育厅要求,我校须在6月中旬完成省惠民惠农“一卡通”阳光审批平台(以下简称:“一卡通”阳光审批平台)的申报工作,现将我校2022届毕业生就业困难帮扶申报事宜安排如下:
一、申报人员要求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经费使用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9〕85号)》,现将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经费的发放范围确定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兼顾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就业困难毕业生等特殊困难群体。
二、申报程序
研究生自愿申请,按照所属困难类别,提供以下材料向培养单位申请并审核,所有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正、反面)等均须提交图片格式,图片大小不超过5MB,并分类打包整理。
(一)建档立卡贫困户
以下证明材料提供其一即可:
1、建档立卡证明原件(如:扶贫手册、帮扶手册、联系卡等);
2、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扶贫部门开具的建档立卡书面证明;
3、当地扶贫部门(一般是当地扶贫办)扶贫系统中申请补贴学生的家庭信息页面截图。
(二)城乡低保家庭
以下证明材料提供其一即可:
1、低保证;
2、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或村(社区)开具并加盖公章的低保证明。
(三)学生本人残疾
以下证明材料提供其一即可:
1、本人残疾证;
2、户籍所在地残联部门或民政局出具的贫困残疾人家庭证明。
(四)其它困难
以下证明材料提供其一即可:
1、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材料(贷款合同上传第一页和签字盖章页);
2、其他困难的毕业生材料。
三、统一申报发放方式
2022年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经费继续通过“一卡通”阳光审批平台申报,帮扶经费全部纳入学生社保卡发放。
四、日程安排
6月1日-9日:学生向培养单位申报,各单位初审后限额推荐,推荐名单需进行排序,名额详见《名额分配表》(附件1);
6月10日下午4点前:各培养单位统一汇总提交学生证明图片材料、《2022届高校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资金发放明细表》纸质版及EXCEL电子版(附件2),至研究生院思政科李阳洋老师处;
6月11日—12日:研究生院汇总名单报招生就业处。并在“一卡通”阳光审批平台上上传学生证明材料,完成申报工作;
6月13日—17日:招生就业处汇总初审名单并在学校就业信息网上进行公示。按照省教育厅通知要求,学校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最后报经学校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6月20日:招生就业处公示无异议名单及学校公示照片上传“一卡通”阳光审批平台完成本校申报工作,并送交学校财务处作为经费发放依据。
五、注意事项
毕业生就业困难帮扶经费发放到账时间在毕业生离校后,请申请的毕业生离校后不要停用社保卡,并保持电话通畅。
附件1:《名额分配》
附件2:《2022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经费发放明细表》
研工部 招生就业处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