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全面筛查学生心理状况,对心理危机人群及时进行干预和有效帮扶,保障学生安全健康,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经研究决定开展春季研究生心理健康状况专项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排查时间
2024年3月5日-3月11日
二、排查对象
(一)特殊关注对象:
1.已发生过心理危机学生。
2.已确诊心理疾病的学生。
3.心理普查重点反馈学生。
4.因心理问题请假或休学后返校学生。
5.其他严重心理问题学生。
(二)重点关注对象:
1.各培养单位已掌握的重点关注对象。
2.遭遇突发事件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失恋、受到自然或社会意外刺激的学生。
3.直接或间接提出自杀或结束生命意向的学生,重点监查既往有自杀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杀成员的学生。
4.患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如患有抑郁症、恐怖症、强迫症、癔症、精神分裂症等疾病的学生。
5.毕业设计(开题)、科研工作或毕业实验、毕业论文撰写或论文发表等处于困境,心理异常突出的学生。
6.毕业生中就业困难、无法正常毕业的学生。
7.非病、事假长时间不在学习科研岗位的学生。
8.性格过于内向、孤僻、缺乏社会支持的学生。
9.家庭关系严重不和谐,单亲家庭学生或孤儿。
10.人际关系失调、环境适应不良导致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尤其要关注上述多种特征并存的学生,可能其危险程度更大,应成为重点干预的对象。
三、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1.各培养单位应高度重视研究生心理健康状况,组织研究生导师、兼职管理导师和主管导师、研究生学生干部等落实有关工作任务和具体要求,真正做到学生情况全面了解,通盘掌握,防患于未然。对排查中梳理出的重点关注学生,各培养单位应建立心理台账,制定方案,及时关注,提供支持。特殊困难学生及时转介心理健康教育办公室,并报思政科。
请各培养单位于3月11日下班前将电子版排查情况一览表(见附件1)发送至李知谦老师处。如未排查出严重心理问题学生,则采取零报送。
2.对于以往所确定的重点关注对象、已发生过心理危机个案、因心理问题休学后复学对象等特殊关注对象,应进一步了解最新情况,提供帮扶,做到对可能存在心理异常的学生早发现、早干预、早转介。
3.摸排工作应特别注意方式方法,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充分尊重学生隐私。排查过程中如有重点对象需要立即介入,可随时与研工部及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办公室联系,获得支持。
附件1:2024年四川农业大学春季研究生心理健康状况摸排情况一览表
研工部 研究生院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