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所党委: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全国高校“百个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和“百名研究生党员标兵”创建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在全校研究生党支部和党员中实施党建双创活动(培育)工程,旨在引导研究生支部和党员按照“百个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和“百名研究生党员标兵”的创建标准创新开展党的建设,大力提升党建质量,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申报全国“研究生党建双创活动”做好培育,打好基础。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研究生党支部和党员自愿向所在党委进行申报,各分党委初步遴选,可推荐支部1个、党员2名。经资格审核和遴选,最终确立10个样板支部和30名党员标兵培育对象。
二、申报条件
(一)研究生样板党支部
1.基本条件
(1)党支部成立1年以上。组织生活和组织制度健全,党建工作扎实,支部成员的学习科研积极性强,有典型人物和典型事例。能及时宣传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支部凝聚力强,帮扶机制健全。
(2)党支部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突出问题,未发生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支部成员及支部所在学术团队或科研组织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学术道德等问题.
2.资助标准:每个党支部给予创建经费5000元。
3.工作目标和任务
(1)党支部或党支部书记须获得校级(含)以上重大表彰,或在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中连续获得“好”或相应等次;至少1名支部成员获评国家奖学金或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支部或支部成员在作用发挥、思想引领、党建工作、基层服务等方面有重大影响,产生良好反响,获得省级(含)以上主流媒体宣传报道。
(2)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着力发挥政治引领、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团结凝聚广大研究生、促进研究生学习科研、服务乡村振兴等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形成支部特色和亮点,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
(3)支部和支部成员不能有任何违反党规党纪、校规校级、学术科研道德等问题。
(二)优秀党员标兵
1.基本条件
以一、二年级研究生党员为主体。学业成绩优秀,在思想引领、团结带动研究生方面发挥带头作用,在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发挥骨干作用,有良好的基础和条件。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党章、党纪、党规,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遵守校规校纪。
2.政策支持
导师和课题组加强业务指导和支持,院(所)在其参加党员学习培训、校内外学术交流活动、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创新创业实践、就业见习等方面优先推荐安排,研工部根据情况给予相应支持。
3.创建工作目标
项目期内,获得校级(含)以上“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取得重大学术成果,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社会实践、文体竞赛、创新创业等活动,在某一方面或多个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牢记党的宗旨,乐于奉献,积极关心同学、帮助同学,在师生中形象好、威信高;自我要求严格,品行端正,作风优良,受到师生广泛赞誉。
三、组织实施
(一)项目申报
1.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培育),参评支部填写《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培育)申报书》(附件1)提出申请,院所党委审核初选后向研究生工作部推荐(每个院所最多推荐1个支部),研究生工作部组织评选。
2.研究生党员标兵(培育)对象,由研究生本人填写《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党员标兵(培育)申报书》(附件2)提出申请,经导师、党支部审核推荐,院所党委审核遴选后向研究生工作部推荐(每个支部最多1名,各院所最多推荐2名),研工部组织评选。
(二)时间安排
4月6日 支部和个人向分党委提交申报材料
4月9日 分党委向研工部提交推荐名单和申报书
4月15日 专家评审推荐
4月19日 公布立项名单
(三)项目管理
1.项目自立项到结项周期为1年,年中进行中期考核,中期考核不合格者,项目终止。
2.各分党委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推荐对象的代表性、典型性,认真做好推荐对象的审核把关等工作。
3.分党委具体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党建双创项目的实施指导和督促检查,提高创建实效。
4.双创项目实施情况作为研究生党建工作的考评内容。原则上从中择优推荐参评省级创建和表彰项目。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