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研究生:
经与中国农业银行雅安市雨城支行沟通,现将2023-2024学年校园地助学贷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校园地助学贷款首贷
(一)办理事项
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借款申请表》及其他材料(见附件1-7)。
(二)申请对象
本学年未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已参加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全日制研究生。
(三)贷款额度
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四)工作安排
1. 申请报名。有贷款意愿同学按照“附件5”要求,直接向培养单位报名。学生如实填报名表,并加入“四川农业大学-校园地助学贷款”QQ群(群号:252342817)。为防止网络骗子进群,加群请备注“(研究生)+学院+学号+姓名”。
2.培养单位汇总。各培养单位于11月1日中午12:00前将报名信息表(附件5)电子档汇总后发给研究生院李阳洋老师。
3.学校审核。11月2日研究生院将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名单向各培养单位进行反馈,学生审核通过后即可准备进行现场办理。
3.现场办理。首贷学生提前了解《助学贷款注意事项》(附件7),携带相关材料前往现场办理。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雅安校区:11月6日上午10:00-11:30,综合楼214。
成都校区:11月7日中午13:30-14:30,4教A109。
都江堰校区:11月7日上午10:30-11:30,综合楼5409。
现场办理同学请提前10分钟到场。
(五)面签时申请人需准备材料清单
1.《国家助学贷款借款申请表》(自行准备原件1份,事先不得签名);
2. 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复印于A4纸同一面上,1份);
3. 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照片页和注册页复印于A4纸同一面上,1份);
4. 中国农业银行银行卡(留名栏签名后正反面复印于A4纸同一面上,1份);
5. 无婚姻登记申明(附件中下载,1份)
6. 征信查询授权书(附件中下载,1份)
7. 面谈笔录(附件中下载,1份)
8. 个人信贷客户信息授权书(附件中下载,1份)
9. 借款人未满18周岁的申请人,需提供监护人同意申请贷款的书面证明及借款人与其监护人的关系证明(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户口簿全部复印后需村委会或街道办事处签鲜章1份)。
二、校园地助学贷款续贷
(一)办理对象
2023-2024学年前已成功申请并签订了当前学年贷款需求的同学。
(二)日程安排
11月1日12:00前,续贷学生将报名信息表交至各培养单位,培养单位核实已成功申请贷款同学的续贷意愿,将报名信息表(附件5)电子档汇总(首贷和续贷可汇总在一张表中)后发给研究生院李阳洋老师。学校资格审核无误后,将相关信息返回银行。
三、贷款发放事宜
1.12月,经办银行完成首贷和续贷同学贷款发放,贷款直接汇至学校学费收缴专用账户上。
2.学校财务处集中结算,多退少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校园地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授信、分期发放的方式进行。每位贷款申请人在每学年的秋季学期可以自主决定本学年是否续贷,选择续贷不影响次年贷款。
研究生院 学生资助中心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