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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研究生会评优工作的通知

2024年06月14日 17:00    阅读量:


各二级研究生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进一步推动二级研究生会深化改革,激励改革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学生骨干,根据《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会章程》《四川农业大学二级研究生会深化改革实施方案》《硕士研究生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优秀研究生会”“研究生会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机构

在党委研工部的领导下,校研究生会成立评选小组,小组成员主要由研究生院团委、研究生会秘书长、指导老师、常任代表会议会长团、执委会主席团和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二、认定时间

2023年9月-2024年6月

三、评选时间

2024年6月下旬

四、评选项目

1.优秀研究生会10 个,每个奖金1500元。

2.研究生会先进工作者若干。各研究生会拟推荐指标根据二级研究生会评分测定。

五、评选原则

1.坚持将公平、公正、公开贯彻全过程;

2.坚持质量标准、优中选优,确保先进性;

3.坚持以评选促改革发展,促创先争优。

六、评选标准

(一)优秀研究生会

1.评优标准详见《2023-2024年度优秀研究生会工作考评细则及说明》(附件1)。

(二)研究生会先进工作者

1.符合以下条件的各级研究生会成员均可参评:

①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维护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理想信念坚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水平。

②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和所在组织的规章制度,在同学中具有模范带头作用。

③学习成绩良好,无补考、无重修,按期完成各培养环节。

④原则上成为研究生会成员1年及以上(2023级研究生不受此条件限制),群众基础好,集体观念强,工作能力出众,乐于服务同学,虚心接受批评监督,综合素质广受师生好评。

2.符合条件并有意参评者向所在二级研究生会组织申报,填写《二级研究生会先进工作者推荐统计表》(附件2),交所在部门,按民主程序推荐后,以推荐得分降序排名,报所在研究生会初评并公示3天。

七、日程安排

(一)优秀研究生会

1.请各培养单位研究生会于6月19日18:00 之前提交考评证明材料,申报期截至前可对材料进行补充完善,逾期将不予受理。

2.研究生满意度测评问卷(附件3)由校研究生会评审小组在各校区采用线下随机抽查的形式开展。

3.材料评审结束后,将按评审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前15名进入现场答辩,评选将采取线上线下答辩方式进行,答辩由不超过6分钟的ppt汇报及不少于3分钟的问答组成,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研究生会先进工作者

推荐名单需经培养单位团组织或党组织同意。各二级研究生会于6月27日12:00前将《研究生会先进工作者推荐统计表》(附件2)电子版及签字盖章后的PDF版提交至各校区研究生会,逾期将不予受理。

八、监督工作

第五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对评选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具体工作由常任代表潘佳佳、刘梦丹、王田负责,评优期间接受实名反馈。反馈邮箱:1109568003@qq.com

评选结果将在研究生院官网公示不少于3天。

九、其他事项

1.二级研究生会主干信息以二级研究生会深化改革上报校研究生会名单为准。

2.二级研究生会须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评选工作联络人,对接并协助校研究生会开展评优工作。

3.评选过程中,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扰普通同学和研究生代表对二级研究生会的评价。校研究生会将通过抽查的形式对各培养单位提交的数据进行复述,如有弄虚作假、不服从评审安排的,将被取消当年参评资格。

4.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负责人:赵寿培,联系电话:02886290968。

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会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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