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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校园地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2024年11月14日 18:01    阅读量:


各培养单位、相关研究生:

经与中国农业银行雅安市雨城支行沟通,现将2024-2025学年校园地助学贷款首贷和续贷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校园地助学贷款首贷

(一)申请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 已被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在读研究生;

4. 家庭经济困难(就读阶段已通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5. 未超出基本修业年限;

6. 符合提供助学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同一学生,在同一学年度,只能办理一次生源地助学贷款或校园地助学贷款二者选其一)。

(二)贷款额度

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5000元。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三)办理事项

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借款申请表》及其他材料(见附件1-7)。

(四)工作安排

1. 申请报名。1118日前,有贷款意愿同学按照附件5”要求,直接向培养单位报名,并加入研究生-校园地助学贷款群”QQ群(群号:444300855)。为防止网络骗子进群,加群申请请备注(研究生)培养单位+学号+姓名,进群后按培养单位+学号+姓名格式修改群昵称。

2. 培养单位汇总。各培养单位于111810:00前将报名信息表(附件5)汇总后,重命名为培养单位+校园地助学贷款并发送到表单:【腾讯文档】校园地助学贷款报名信息表https://docs.qq.com/form/page/DUUNVT01meGNyR0FS

3. 学校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进行现场办理。

4. 现场办理。学生提前了解《助学贷款注意事项》(附件7),携带相关材料前往现场办理。

雅安校区:1121日上午10:00-11:30,综合楼214

成都校区:1120日中午13:30-14:304A105

都江堰校区:1120日中午10:30-11:30,综合楼5206

现场办理同学请提前10分钟到场。

(五)面签时申请人需准备材料清单

1.《国家助学贷款借款申请表》附件1,自行准备原件一份,事先不得签名

2. 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于A4纸同一面上,一份);

3. 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照片页和注册页复印于A4纸同一面上,一份);

4. 中国农业银行银行卡(留名栏签名后正反面复印于A4纸同一面上,一份);

5. 征信查询授权书(附件21份);

6. 无婚姻登记申明(附件31份);

7. 面谈笔录(附件41份);

8. 个人信贷客户信息授权书(附件61份)

9. 借款人为未满18周岁的申请人,需提供监护人同意申请贷款的书面证明及借款人与其监护人的关系证明(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户口簿全部复印后需村委会或街道办事处签鲜章一份)。

二、校园地助学贷款续贷

(一)办理对象

2024-2025学年前已成功申请并签订了当前学年贷款需求的同学,同时满足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条件。

(二)日程安排

111810:00前,各培养单位核实已成功申请贷款同学的续贷意愿,同时填写报名信息表(附件5)汇总后,重命名为培养单位+校园地助学贷款并发送到表单:【腾讯文档】校园地助学贷款报名信息表 https://docs.qq.com/form/page/DUUNVT01meGNyR0FS。首贷和续贷学生信息请合并至同一个表格(附件5)。学校资格审核无误后,将相关信息返回银行。

确定续贷的学生需要加入研究生-校园地助学贷款群”QQ群(群号:444300855)。为防止网络骗子进群,加群申请请备注(研究生)培养单位+学号+姓名,进群后按培养单位+学号+姓名格式修改群昵称。

三、贷款发放事宜

1. 12月,经办银行完成首贷和续贷同学贷款发放,贷款直接汇至学校学费收缴专用账户上。

2. 学校财务处集中结算,多退少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 校园地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授信、分期发放的方式进行。每位贷款申请人在每学年的秋季学期可以自主决定本学年是否续贷,选择续贷不影响次年贷款。

各单位既要严格把握国家助学贷款的条件,也要认真做好资助政策宣讲,要指导通过了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特别是绿色通道 入学的学生、缓交学费和住宿费的学生积极主动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充分发挥助学贷款的资助作用。


研工部 研究生院

2024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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