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全体研究生:
为全面落实全国及全省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和学校《关于加强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优化奖励资助体系,提升奖助育人效能,强化立德树人、德育为先、创新为重、全面发展、亮点突出、特色鲜明的研究生评价导向,激励广大研究生努力成长为具有“三农情怀、创新精神、国际视野”的高层次优秀人才,现启动2024年研究生优秀标兵评选工作,推荐、评选标准参照《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优秀标兵评选办法》(校研发[2021]36号)《四川农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大赛奖励管理办法》(教发[2024]1号)。为保证评选工作的有序开展,现作如下说明和安排。
一、参评对象
在校全日制研究生(未超过最长修业年限,普通博士生不超过6年,直博生不超过7年,硕士生不超过4年),包括公派出国留学生和来华留学生。
二、奖项设置
研究生优秀标兵每年评选表彰不超过10名(原则上博士4名,硕士6名),奖励金额为2万元/生,另设提名奖10名,奖励金额为5000元/生。
三、评选条件
1. 政治素养好,道德品质好,群众基础好,师生关系融洽,无违法违纪行为,无学术不端行为,未受校纪处分;
2. 学风端正,勤奋努力,所学课程成绩优秀,规定的培养环节按期完成并合格;创新精神强,研究工作好,学术成果突出;
3. 在校期间获得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主持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项目获国家金奖的研究生和来华留学生不要求);
4. 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亮点突出,特色鲜明,在道德风尚、见义勇为、创新创业、文体艺术、社会公益、自立自强、国际交流等方面或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综合素质优异,社会影响好,师生公认,标杆示范性强。
四、时间安排
11月19日-11月24日,学生向培养单位提出申请和纸质申报材料,培养单位根据申报材料和学生实际表现进行遴选,每个培养单位推荐0-1名研究生;
11月25日下午15:00前,各培养单位将《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优秀标兵申报简况表》(附件1)、《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优秀标兵学术成果一览表》(附件2)的电子版、签字盖章版、纸质支撑材料和研究生优秀标兵推荐候选人事迹按要求(附件3)报送至校奖励及资助评审办公室(1教105室),邮箱sicauygb@163.com;
11月26日-29日,评审办公室对上报推荐人情况和申报材料进行复核,专家委员会评审并提名候选人,提名不超过20人;
12月3日,奖励及评审办公室组织公开答辩评审会(另行通知);
12月4日-12月6日,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五、其他说明
1. 所有参评学术成果参照《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校研发〔2023〕26号)第十条执行,SCI论文影响因子应为成果发表时的影响因子,中科院发布的预警期刊和综述性文章不得作为代表性论文成果,以当年发表情况为准,近四年预警期刊名单见附件4。
2. 申报者提交的荣誉称号、创新实践竞赛获奖、参评成果等需为本学位层次学习期间获得,可以与其他参评奖项重复使用。
3. 研究生优秀标兵可以和当年其他任何研究生奖助项目兼得,同一学位层次内,原则上只能获得一次研究生优秀标兵。
4. 提交的各项信息、材料和格式须按照申报要求据实填写,审核环节发现信息不实、弄虚作假和格式错误,一律取消本年度参评资格。
5. 材料未在规定时间节点提交一律不补,一经提交不再进行更换。
研工部 研究生院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