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全体研究生:
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现开展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无固定工资收入调整认定工作。
此次认定工作,仅针对固定工资收入情况发生变化而需调整认定结果的研究生。秋季学期参与认定且工资收入情况无变化的学生不需重复认定。
请各培养单位于3月7日前,按程序组织完成申请、审核认定、评议公示等工作,并将公示无异议后的认定申请表(附件1)及认定结果汇总表(附件2)等材料(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icauygb@163.com,纸质版须经培养单位认定组组长签字、单位盖章)上报。
3月7日起,研究生院开展复核、公示、录入认定结果等工作。
研工部 研究生院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