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研究生:
依据财政部、教育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及学校《研究生无固定工资收入认定办法》(校研发〔2023〕12号)等文件精神,无固定工资收入认定结果将作为研究生是否具有国家助学金受助资格的重要依据。经培养单位认定工作组审核认定,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学校研究生奖励与资助领导小组审定,现将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无固定工资收入动态调整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名单如下:
序号 |
培养单位 |
姓名 |
学号 |
2024-2025秋季学期 认定结果 |
2024-2025春季学期 认定结果 |
1 |
资源学院 |
蒋春峰 |
2024306131 |
不符合认定条件 |
符合认定条件 |
2 |
管理学院 |
刘正隆 |
2024309018 |
不符合认定条件 |
符合认定条件 |
公示期为5天(3月10日—3月1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形式向研究生院反映。
联系人:许老师
电话:028-86290968
研究生院 研工部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