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克服经济困难, 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博士研究生管理办法》(校研发〔2016〕3号)《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管理办法》(校研发〔2016〕4号)文件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推荐、研究生院核查、校评审委员会评审,共评选20名博士,100名硕士。现将2017年研究生特困助学金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3天(11月24日—26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形式向研究生院反映。(电话:0835-2882706)
附:2017年研究生特困助学金公示名单
研究生院
二0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