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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工作通知

2018年09月14日 14:41    阅读量:


各培养单位:

根据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校研发201615号)、《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校研发201616号)文件要求,现就2018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要求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各院所负责制定评审实施细则及评定工作,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根据学校分配的指标和共享指标进行评选,研究生院汇总后由学校评审委员会审议;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按照原办法由学校评审委员会评选。

2.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各院所根据本单位评审实施细则安排评定工作,根据学校分配指标等额评选。

二、时间安排

(一)国家奖学金

914-16  个人登录“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系统”http://jzxj.sicau.edu.cn/填报相关信息

917-18日  学生将纸质申报证明材料报各院所;涉及有共享指标的院所将候选人纸质申报资料报研究生院;

919-21日 各院所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硕士初评名单和博士推荐名单后在评优系统中将上述名单中的学生点击“推荐至学校”,名单需在本院所公示5天,公示内容包括学生自然情况、科研成果、综合评价分数(硕士)等情况;

926日-27  各院所将纸质名单盖章后交研究生院;

928-30日  研究生院对申报信息进行复核,如在审核中发现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取消其评选资格,所在院所亦不得增补推荐名额;

108-10  学校召开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会议,组织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将终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

1011  获评学生登录奖助评优系统,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打印后交院所盖章;

1012  各院所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按照博士、硕士分类,分别按学号大小排序后交研究生院装档;

1018  材料汇总,上报省教育厅。

(二)学业奖学金

914日-25

 个人根据院所要求向本单位提交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各院所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初审,确定获奖名单后在本院所公示3天,公示内容包括学生自然情况、科研成果、综合评价分数(硕士)、排名等情况;

926-27  各院所在评优系统中上传初评名单,同时提交经院所盖章的纸质名单;

928-30  研究生院复审名单;

108-10  学校召开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会议,对各院所的获奖初评名单进行审定,并将终审结果公示2个工作日;

1011日  获评学生登录奖助评优系统,填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打印后交院所盖章;

1012  各院所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按照博士123等、硕士123等分类,分别按学号大小排序后交研究生院装档;

1018  材料汇总,上报省教育厅。

三、注意事项

1.各类申报成果的截止时间为201891日,上一年度已申报过的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2.各院所原则上应按照科学学位硕士和专业学位硕士的参评人数比例进一步细化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的硕士名额评选指标;

3.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必须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参评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博士研究生超过基本修业年限,但有显著科研成绩、表现优异者,可以参评国家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可参评人员根据研究生院提供的名单(自行到奖助评优系统下载)进行评选。

      4.材料提交地点:

雅安校区:研究生院综合楼21708352882706

成都校区:研究生院管理中心大厅02886290968

      5.奖助评优系统:http://jzxj.sicau.edu.cn/

 

 

 

研究生院

2018914

附件1 :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指标

附件2 :2018年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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