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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5年研究生奖助学金的通知

2015年09月28日 10:00    阅读量:


关于评选2015年研究生奖助学金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助函〔201537号)和《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试行)、《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现就2015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助学金项目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要求见《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试行),各院所负责初评工作;

2.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评审要求见《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试行),各院所负责制定评审实施细则及评定工作。

二、评审范围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1.通过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取得学籍,并实际在校学习的所有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全日制研究生;

2.以毕业年级学生为主,特别优秀且有显著科研成绩的学生可放宽申请年级限制。

(二)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

1.通过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取得学籍,并实际在校学习的所有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全日制研究生;

    2.硕博连读研究生、直博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学业奖助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学业奖助学金;

3.本硕连读生取得国家学籍、并注册为硕士研究生之后,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学业奖助学金(2014级本硕连读生参加二、三年级的评选,2015级本硕连读生直接获评四等学业奖助学金);

4.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不参与学业奖助学金的评定;

5.办理休学手续的学生不参评当年的学业奖助学金,待复学后,再参加相应年度的学业奖助学金评选。

三、评审时间安排

(一)国家奖学金

928-30  个人申请: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同时登录“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系统””系统(网址:http://jzxj.sicau.edu.cn/),填写申报信息后进行系统提交;

108日向学院提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纸质证明材料;

109-1011  各院所研究生奖助学金工作秘书仔细核实申请人的纸质材料和系统填报信息(登录“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系统”http://jzxj.sicau.edu.cn/),初审无误后,报各院所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国家奖学金拟推荐名单后在本院所公示5天,公示内容包括学生自然情况、科研成果、综合评价分数(硕士)、排名等情况;

1016   各相关院所将通过公示的拟推人名单和相应纸质证明材料报研究生院,同时在系统中提交拟推人员信息;

1017-20  研究生院对各院所推荐人申报信息进行复核,如在审核中发现有弄虚作假的情况,随即取消其评选资格,所在院所亦不得增补推荐名额。

1023-25  学校召开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会议,组织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对各相关院所的推荐名单进行评审,并将终审结果进行公示5天;

1029   材料汇总,上报省教育厅。

(二)学业奖学金

928-30  个人申请,学生如实填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经导师签署意见后报所在院所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

108-11  各院所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学业奖助学金获奖名单后在本院所公示3天,公示内容包括学生自然情况、科研成果、综合评价分数(硕士)、排名等情况;

1014   各相关院所研究生奖助学金工作秘书登录“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系统”,提交学业奖助学金的获奖名单,同时提交经院所盖章的纸质名单;

1023-25  学校召开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会议,对各相关院所的获奖名单进行核定,并将终审结果进行公示2天;

1029   材料汇总,上报省教育厅。

 

四、提交材料要求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提交纸质版,一式一份,双面打印。

2.**学院(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汇总表》(附件2)交纸质版一式一份,由院所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主任签字,盖院所行政章。

3.同时提交拟获奖研究生学术成果及荣誉奖励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仅提交获一、二、三等学业奖助学金研究生的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双面打印。

2.**学院(所)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汇总表》(附件4):通过系统上传电子版,同时提交纸质版一式一份,由院所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主任签字,盖院所行政章。

(三)注意事项

1.各类申报成果的截止时间为2015930日,上一年度已申报过的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2.学业奖学金的硕士名额原则上应按照科学学位硕士和专业学位硕士的参评人数比例进一步细化评选指标;

3.材料提交地点:

雅安校区:研究生院培养一科综合楼213 08352882106  

成都校区:研究生院管理中心大厅02886290968

  4.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系统:http://jzxj.sicau.edu.cn/

 

 

 

研究生院

二○一五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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