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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研究生缓交学费的通知

2015年08月27日 17:36    阅读量:


关于研究生缓交学费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各位研究生:

   从本学期开始,因家庭经济困难或因办理了助学贷款而不能按期交清学费的研究生,需在所属院所办理学费缓交手续,各院所根据学生提交材料,经核实无误后,为学生办理网上注册。具体安排如下:

一、办理流程

1. 学生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中心”下载《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缓交学费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称“申请表”);

2. 学生填写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需附上贷款回执单;未办理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需附上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或低保证的复印件)

3. 学生将上述材料交至导师处,由导师在申请表上签字;

4. 完成上述工作后,将申请表、证明材料交所在院所研究生教务员处,办理本学期注册手续。

二、办理时间

1.  在校生办理时间为:828日——930日上班时间;

2.  新生办理时间:96日——930日上班时间;

三、工作要求

   学生在填写申请表时,请慎重填写预交学费时间,务必在规定时间内交清学费,原则上最长期限为一学年。

 学院在审核时,请认真核实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并督促学生按时交清学费,如逾期未交,根据《四川农业大学学业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川农大校研发〔201423)文件规定,将不能参加学业奖助学金的评选。

 对于办理助学贷款的同学,请院所将其贷款回执单(需在右上角自行填写学号和院所名称)收齐后,统一交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

                                 2015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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