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工作通知
各培养单位:
根据《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校研发〔2016〕15号)、《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校研发〔2016〕16号)文件要求,现就2016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各院所负责初评工作;
2.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各院所负责制定评审实施细则及评定工作。
二、时间安排
(一)国家奖学金
9月28日-10月10日 个人申请:登录“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系统”系统(网址:http://jzxj.sicau.edu.cn/),填写申报信息后提交;
10月11日 学生向院所提交纸质证明材料;
10月12日-10月16日 各院所核实申请人的纸质材料和系统填报信息(登录“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系统”http://jzxj.sicau.edu.cn/),初审无误后,报各院所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拟推荐名单后公示5天,公示内容包括学生自然情况、科研成果、综合评价分数(硕士)、排名等情况;
10月19日前 各院所将公示名单和相应纸质证明材料报研究生院,同时在系统中提交相应信息;
10月20-24日 研究生院对申报信息进行复核,如在审核中发现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取消其评选资格,所在院所亦不得增补推荐名额。
10月25日 学校召开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会议,组织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对各相关院所的推荐名单进行评审,并将终审结果公示5天;
11月1日—2日 获评学生登录奖助评优系统,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打印后交院所盖章;
11月3日—4日 各院所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按照博士、硕士分类,分别按学号大小排序后交研究生院装档;
11月5日 材料汇总,上报省教育厅。
(二)学业奖学金
9月28-10月10日
个人根据院所要求向本单位提交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各院所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初审,确定获奖名单后在本院所公示3天,公示内容包括学生自然情况、科研成果、综合评价分数(硕士)、排名等情况;
10月19日前 各院所在评优系统中上传获奖名单,同时提交经院所盖章的纸质名单;
10月25日 学校召开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会议,对各院所的获奖名单进行核定,并将终审结果公示2天;
10月28日—30日 获评学生登录奖助评优系统,填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打印后交院所盖章;
10月31日—11月4日 各院所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按照博士123等、硕士123等分类,分别按学号大小排序后交研究生院装档;
11月5日 材料汇总,上报省教育厅。
三、注意事项
1.各类申报成果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10日,上一年度已申报过的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2.学业奖学金的硕士名额原则上应按照科学学位硕士和专业学位硕士的参评人数比例进一步细化评选指标;
3.材料提交地点:
雅安校区:研究生院培养一科综合楼217室08352882706
成都校区:研究生院管理中心大厅02886290968;
4.奖助评优系统:http://jzxj.sicau.edu.cn/
研究生院
201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