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全体研究生:
为全面落实全国及全省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和学校《关于加强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优化奖励资助体系,提升奖助育人效能,强化立德树人、德育为先、创新为重、全面发展、亮点突出、特色鲜明的研究生评价导向,激励广大研究生努力成长为具有“三农情怀、创新精神、国际视野”的高层次优秀人才,现启动2021年首届研究生优秀标兵评选工作,评选标准参照《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优秀标兵评选办法》,为了保证评选工作的有序开展,现作如下说明和安排:
一、参评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籍研究生,包括公派出国留学生和来华留学生。
二、奖项设置
研究生优秀标兵每年评选表彰不超过10名(原则上博士4名,硕士6名),奖励金额为2万元/生。
三、时间安排:
11月29日—30日 学生向培养单位提出申请和纸质申报材料,培养单位组织初评和推荐;
11月30日 各培养单位将《研究生优秀标兵推荐候选人简况表》(附件1)、研究生优秀标兵事迹材料(附件2)电子档及纸质申报支撑材料提交评审办公室;
12月1日—2日 评审办公室对上报推荐人情况和申报材料进行复核,评审专家对符合参评条件的进行评审并提名候选人;
12月6日 评审办公室组织公开答辩评审会(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12月6日—8日 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四、其他说明
1.所有参评成果的第一单位须为四川农业大学;学术文章作者署名须为顺序第一,或导师排序第一、申请人排序第二;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须是主要完成人。参评论文不包括综述性论文,论文信息以四川农业大学科技工作综合管理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2.申报者提交的参评成果、奖项荣誉、先进事迹等原则上在本学位层次学习期间获得,可以与其他参评奖项重复使用。
3.研究生优秀标兵可以和当年其他任何研究生奖助项目兼得,研究生在同一学位层次内,原则上只能获得一次研究生优秀标兵。
4.提交的各项信息和材料须符合申报要求且真实、准确,信息不实、弄虚作假者取消参评资格,依据相关规定处理。
研工部 研究生院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