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03日 17:17 阅读量:
各培养单位:
根据《2021年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通知》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培养单位评选、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校评审委员会审定,现将2021年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3天(11月3日—5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形式向研究生院反映。
(电话:028-86290968)
附: 2021年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公示名单
研究生院 研工部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