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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研究生会评优工作的通知

2022年04月18日 18:35    阅读量:


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研究生会评优工作的


各二级研究生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进一步推动二级研究生会深化改革,激励改革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学生骨干,根据《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会章程》《四川农业大学二级研究生会深化改革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2022学年“优秀研究生会”“研究生会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机构

在研究生院团委的指导下,校研究生会成立评选小组,小组成员主要由研究生院团委、研究生会秘书长、指导老师、常任代表委员会会长团、执委会主席团和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二、认定时间

20211-20224

三、评选时间

2022418-427

四、评选项目

1. 优秀研究生会8 个,每个奖金2000元。

2.研究生会先进工作者若干。各研究生会拟推荐指标不超过上报校研究生会干部人数的30%,具体名额详见《研究生会先进工作者推荐指标测算表》(附件 1)。获评本次“优秀研究生会”的推荐指标增加 1 名,获评上级学联或主管部门等评选的“优秀研究生会组织”的推荐指标增加 1 名,名额可累加。获评上级学联或主管部门“优秀工作人员”的可直接参评,不占指标。

五、评选原则

1.坚持将公平、公正、公开贯彻全过程;

2.坚持质量标准、优中选优,确保先进性;

3.坚持以评选促改革发展,促创先争优。

六、评选标准

(一)优秀研究生会

1.评优标准详见《2021-2022年度优秀研究生会工作考评细则及说明》(附件 2)。

(二)研究生会先进工作者

1.符合以下条件的各级研究生会成员均可参评:

①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维护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理想信念坚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水平。

②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和所在组织的规章制度,高度配合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相关工作,坚持并按时健康监测打卡,按要求履行请假返校审批手续。

③学习成绩良好,无补考、无重修,按期完成各培养环节。

④原则上成为研究生会成员1年及以上(2021级研究生不受此条件限制),群众基础好,集体观念强,工作能力出众,乐于服务同学,虚心接受批评监督,综合素质广受师生好评。

2.符合条件并有意参评者向所在二级研究生会组织申报,填写《二级研究生会先进工作者推荐统计表》(附件3),交所在部门,按民主程序推荐后,以推荐得分降序排名,报所在研究生会初评并公示3天。

七、日程安排

(一)优秀研究生会

1.符合条件且有意愿参评“优秀研究生会”的单位于425 16:00 之前提交考评证明材料,申报期截至前可对材料进行补充完善,逾期将不予受理。

2.研究生满意度测评问卷(附件4)由校研究生会评审小组在各校区采用线下随机抽查的形式开展。

3.优秀研究生会的评审时间初步定于4月末。

(二)研究生会先进工作者

推荐名单需经培养单位团组织或党组织同意。各二级研究生会于42712:00前将《研究生会先进工作者推荐统计表》(附件4)电子版及签字盖章后的PDF版提交至各校区研究生会,逾期将不予受理。

成都校区工作人员邮箱:839280315@qq.com

雅安校区工作人员邮箱:1207148402@qq.com

都江堰校区工作人员邮箱:gmq9811@163.com

八、监督工作

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委员会对评选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具体工作由常代会会长团尚玉坤负责,评优期间接受实名反馈。反馈邮箱:3240014976@qq.com

评选结果将在研究生院官网公示不少于3天。

九、其他事项

1.二级研究生会主干信息以二级研究生会深化改革上报校研究生会名单为准,若有调整,须420日前提交相关公示及证明信息,逾期将不予认可。

2.二级研究生会须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评选工作联络人,对接并协助校研究生会开展评优工作。

3.评选过程中,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扰普通同学和研究生代表对二级研究生会的评价。校研究生会将通过抽查的形式对各培养单位提交的数据进行复述,如有弄虚作假、不服从评审安排的,将被取消当年参评资格。

4.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负责人 :邱俊琳,联系电话:18382085200




                                               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会

                                               2022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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