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博士研究生管理办法》(校研发〔2020〕5号)和《硕士研究生管理办法》(校研发〔2020〕6号)相关规定,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刘娜等超最长修业年限的2名学生(见表1)拟作退学处理。如本人对退学处理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30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逾期未提出者,视为无异议,学校将作退学处理并注销学籍。
表1. 超期或失联研究生拟作退学处理名单
培养单位 |
学号 |
姓名 |
培养类型 |
专业 |
管理学院 |
2019409080 |
刘 娜 |
非全日制硕士 |
公共管理 |
2019409045 |
刘欣鑫 |
非全日制硕士 |
公共管理 |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