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发挥优质教育教学资源项目示范引领作用,全面落实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优质研究生教育教学资源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规范有序推进优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的申报、评审与推荐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建设范围和条件
(一)建设范围
案例应围绕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四川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立足教育教学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和专业发展前沿, 突出原创性、典型性和实用性。
(二)建设条件
1.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获得博士学位;
2.建设周期为2年;
3.具有典型性、示范性、引领性的原创案例;
4.符合四川省研究生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建设实施方案》(川教发〔2025〕7 号)(附件1)优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建设认定标准。
二、申报工作程序
(一)项目申报
申报人应按照要求,填写并提交《2026年四川省优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建设任务书》(附件2)和《2026年四川省优质研究生专业学位教学案例汇总表》(附件3),并交所在培养单位进行审核。
(二)培养单位审核
各培养单位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及培养单位实际情况,审核相关申报材料,择优推荐,并填写推荐意见和盖章,于4月20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任务书电子版和汇总表纸质版)交至研究生院。
(三)学校评审
学校将各培养单位推荐的项目汇总后,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拟推荐案例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教育厅。
研究生院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