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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四川省优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建设工作的通知

2026年04月01日 17:29    阅读量:


各培养单位:

为发挥优质教育教学资源项目示范引领作用,全面落实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优质研究生教育教学资源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规范有序推进优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的申报、评审与推荐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建设范围和条件

(一)建设范围

案例应围绕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四川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立足教育教学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和专业发展前沿, 突出原创性、典型性和实用性。

(二)建设条件

1.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获得博士学位;

2.建设周期为2年;

3.具有典型性、示范性、引领性的原创案例;

4.符合川省研究生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建设实施方案》(川教发〔20257 号(附件1)优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建设认定标准。

二、申报工作程序

(一)项目申报

申报人应按照要求,填写提交《2026年四川省优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建设任务书》(附件2和《2026年四川省优质研究生专业学位教学案例汇总表》(附件3),并交所在培养单位进行审核。

(二)培养单位审核

各培养单位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及培养单位实际情况,审核相关申报材料,择优推荐,并填写推荐意见和盖章,于420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任务书电子版和汇总表纸质版)交至研究生院

(三)学校评审

学校将各培养单位推荐的项目汇总后,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拟推荐案例进行,公示无异议报送教育厅。


研究生院

202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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