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所、教师:
本学期培养研究生的工作量核算工作已启动,根据《关于课时津贴和坐班津贴发放办法的实施意见》校人发[2020]24号文件,本学期由研究生院统计工作量范围有:指导全日制研究生、指导非全日制研究生、教学督导、实验(教学和准备)、研究生班讨论、开题报告和理论教学,各类工作量的统计方式分别如下,并请在2022年1月7日前完成:
一、指导全日制研究生、指导非全日制研究生、教学督导,研究生院根据工作记录直接统计。
二、实验(教学和准备)、研究生班讨论和开题报告,分两个表单独汇总,见附件1。
三、理论教学工作量,由课程信息中备案的任一教师登录教师系统在线核对分配,操作方法如下:
1、点击“课程”-“课时分配”,页面默认显示的是当前学期的所有课程。
2、点击详情进入工作量核对分配页面。默认可分配给本门课程信息中备案的老师,分配学时总和不能超过排课总学时,分配学时可为0,确认无误后点“申请”提交。
3、提交后由开课单位审核, 通过后生效,审核不通过则驳回至教师重新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