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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工作

关于2024年上半年学位论文评审的通知

2024年04月12日 11:33    阅读量:


各培养单位:

根据《硕士研究生管理办法》、《博士研究生管理办法》和《进一步提升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2024年上半年研究生论文答辩工作日程安排,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复写率检测

学位论文在通过预答辩(或预评审)且根据评审专家提出的意见认真完成修改后,须将盲审格式的论文定稿上传研究生管理系统,并由导师在系统完成确认。各培养单位在导师确认后从系统下载论文 进行复写率检测。复写率检测结果博士论文≤10%,硕士论文≤15%为通过。首次复写率检测超过最低要求 5%(含)以内的,需导师出具证明并签字确认后直接进入送审环节。超过最低要求 5%以上的,可允许修改论文后再次提交检测;若再次检测仍不通过,需至少修改论文 5 个月以后重新提交。检测后报告单须提供给导师审阅。

2、学位论文质量审查

培养单位对已通过形式审查的论文进行质量审核,培养单位行政主要领导为论文质量审核责任人,负责逐一审核论文是否达标,并填写《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审查表》(附件一),决定是否同意提交论文进行双盲评审。导师对论文质量审核责任人不同意送审的决定有异议并坚持送审的,需提交书面申请至培养单位备案后方可送审。

3、学位论文送审

复写率检测合格、培养单位质量审查通过后方可送审,送审方式分为学校抽检送审和培养单位送审,送审稿均须按照盲审格式编辑。每篇论文评审专家数,博士论文不少于 3 位,硕士论文不少于2位。具体要求为:

1)学校抽检送审

全体博士论文、学校抽检的硕士论文(附件二)由研究生院通过教育部平台统一送审,要求在414前完成。

2)培养单位送审

未被学校抽检的硕士论文由培养单位统一委托第三方平台双盲评审(各单位只能选择唯一平台)。注意须严格按照所在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匹配评审专家,要求在416前完成。

3、评审结果判定

评阅结果分为 ABCD 四档,A为同意答辩(90100分)、B为同意适当修改后答辩(7589分)、C为须重大修改且再送通过后答辩(6074分)、D为不同意答辩(059分)。

若评阅结果均为 A B,评审通过;若有1C且其他均为A B,视情况可申请复审(博士论文复审再送2位专家,硕士论文复审再送1位专家);其他结果组合,均为不通过。复审需由导师提出书面申请(附件三),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任签字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审批。若复审结果均为AB,则复审通过,否则为不通过。

论文评阅不通过将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计入负面清单。


附件一: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审查表

附件二:2024年上半年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前学校抽检名单

附件三: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复审申请表




研究生院

2024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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