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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工作

关于2024年下半年学位论文预答辩的通知

2024年09月23日 14:54    阅读量:


各培养单位:

根据2024年下半年研究生论文答辩工作日程安排,各单位须在1014日前完成博(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 资格审查

申请者须满足以下条件方能申请学位论文预答辩:1)通过答辩申请资格审查;2)开题报告与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相符;3学位论文格式符合《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

2. 论文内容质量审查

学位论文预答辩前,研究生需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完成论文预审稿(盲审格式)提交,导师需对学位论文内容质量进行严格审查,并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作出是否同意研究生参加学位论文预答辩的判定。待导师确认后,各培养单位方可按要求组织预答辩。

3. 预答辩要求

博士由培养单位统一组织,硕士至少由二级学科统一组织。博士预答辩专家组须由本学科不少于 3 名校内外博士研究生导师组成。硕士预答辩专家组须由本学科不少于 3 硕士研究生导师组成(组长要求由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专家担任)。各培养单位需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学位-预审管理-预答辩)录入论文预答辩具体安排,方便开展督导督查。

预答辩专家组须全面审核学位论文研究内容,审查学位论文主要内容与开题报告选题和研究框架的一致性及科研记录原始数据。并根据预答辩情况做出是否通过的决议,同时提出论文修改意见及建议。预答辩通过后,研究生需依据意见认真修改,经导师同意后方可进行复写率检测,不通过者,须整改后重新预答辩。

4. 资料归档

研究生在通过学位论文预答辩后,需根据专家组提出的修改意见认真修改,并将修改情况填入《预答辩情况表》(见附件),后交各培养单位归档。

5. 操作流程

1)研究生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上传符合盲审格式要求的预审稿

2)导师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完成预审稿质量审核,并判定是否同意提交预答辩;

3)培养单位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完成预答辩安排;

4)按安排时间地点开展预答辩;

6)预答辩通过后,研究生按要求提交归档材料



附件一: 博士预答辩情况表

附件二: 硕士预答辩情况表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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