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根据2025年下半年研究生论文答辩工作日程安排,各单位须在10月11日前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和硕士学位论文预评审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 资格审查
申请者须满足以下条件方能申请学位论文预答辩(或预评审):1)通过答辩申请资格审查;2)开题报告与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相符;3)学位论文格式符合《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
2. 论文内容质量审查
学位论文预答辩(或预评审)前,研究生需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完成论文预审稿(盲审格式)提交,导师应对学位论文质量进行严格审查,并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作出是否同意研究生参加预答辩(或预评审)的判定。待导师确认后,各培养单位方可按要求组织预答辩(或预评审)。
3. 博士论文预答辩要求
由培养单位统一组织,预答辩专家组须由本学科不少于 3 名校内外博士研究生导师组成。各培养单位需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学位-预审管理-预答辩)录入论文预答辩具体安排,方便开展督导督查。
预答辩专家组须全面审核学位论文研究内容、学位论文研究与开题报告选题的一致性及科研记录原始数据可靠性。并根据预答辩情况做出是否通过的决议,同时提出论文修改意见及建议。预答辩通过后,研究生需依据意见认真修改,经导师同意后方可进行复写率检测,不通过者,须整改后重新预答辩。
4. 硕士论文预评审要求
可由学科或导师组织专家对论文质量进行严格审查(答辩或评阅形式均可)。预评审专家组须由本学科不少于 2名校内外硕士研究生导师组成,各培养单位需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学位-预审管理-预答辩)录入具体安排,方便开展督导督查。
预评审专家组首先应审查学位论文主要内容与开题报告选题和研究框架的一致性及科研记录原始数据可靠性。在全面审核学位论文内容基础上做出是否通过预答辩的决定,并提出修改意见及建议。研究生需依据意见认真修改,经导师同意后方可进行复写率检测,不通过者,须整改后重新预评审。
5. 操作流程
1)研究生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上传符合盲审格式要求的预审稿;
2)导师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完成预审稿质量审核,并判定是否同意提交预答辩(或预评审);
3)培养单位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完成安排;
4)按安排开展预答辩(或预评审);
5)预答辩(或预评审)通过后,培养单位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完成判定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