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根据2026年上半年研究生论文答辩工作日程安排,各单位须在4月3日前完成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和硕士学位论文预评审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 资格审查
申请者须满足以下条件方能申请学位论文预答辩(或预评审):(1)通过答辩申请资格审查;(2)开题报告与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相符;(3)学位论文格式符合《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
2. 论文内容质量审查
学位论文预答辩(或预评审)前,研究生需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完成论文预审稿(盲审格式)提交,导师应对学位论文质量进行严格审查,并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作出是否同意研究生参加预答辩(或预评审)的判定。待导师确认后,方可按以下要求组织:
(1)博士论文预答辩要求
由培养单位统一组织,预答辩专家组须由本学科不少于 3 名校内外博士研究生导师组成。各培养单位需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学位-预审管理-预答辩)录入论文预答辩具体安排,方便开展督导督查。
预答辩专家组须全面审核:①科研记录原始数据可靠性;②学位论文研究与开题报告选题的一致性;③学位论文质量。并根据预答辩情况做出是否通过的决议,同时提出论文修改意见及建议。预答辩通过后,研究生须依据意见认真修改,经导师同意后方可进行复写率检测,不通过者,须整改后重新预答辩。
(2)硕士论文预评审要求
由学科或导师自行组织,答辩或评阅形式均可。预评审着重审查①科研记录原始数据可靠性;②学位论文研究与开题报告选题的一致性;③学位论文质量。并提出修改意见及建议。预评审通过后,研究生须依据意见认真修改,经导师同意后方可进行复写率检测,不通过者,须整改后重新预评审。
3. 操作流程
(1)研究生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上传符合盲审格式要求的预审稿;
(2)导师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完成预审稿质量审核,并判定是否同意提交预答辩(或预评审);
(3)博士预答辩由培养单位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完成安排;
(4)按安排开展预答辩(或预评审);
(5)培养单位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完成结果判定。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2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