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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管理

    关于开展2024年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2024年05月16日 19:18    阅读量:


    关于开展2024年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加强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校研发[2022]20号)和《进一步提升科学研究水平的七条措施》(校科发[2023]3号)的有关规定,学校即日启动2024年校内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请各院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高度重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把质量关。现将具体工作程序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 指标分配原则

    各培养单位共推荐博士生导师人数不超过3名二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推荐硕士生导师人数不超过2名;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单列,不限制指标。

    二、 遴选程序及日程安排

    (一)5月23日前,个人申请。

    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如实填写《四川农业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认定表》(以下简称“认定表”);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如实填写《四川农业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符合破格遴选的申请如实填写《四川农业大学博(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破格遴选申请表》(以下简称破格遴选申请),《认定表》、《申请表破格遴选申请表一式一份交各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申请人请同时点击以下链接,分别完成个人成果信息填报和相关材料提交。

    ①个人成果信息填报链接:https://f.wps.cn/g/Onasw9Os/

    ②申报、认定或破格遴选材料提交链接:https://f.wps.cn/g/2mWz8kkU/

    5月28日前,培养单位审核、公示及材料报送。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和表决,并对通过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申请人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无异议后,将认定表》、《申请表或《破格遴选申请表》报研究生院。

    6,学校审核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学校对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的,直接取消资格,不予增补审核通过的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确定增列人员。

    三、注意事项

    1.导师申请条件中,3年时间期限为20211月1日—202312月31日,近5年时间期限为20191月1日—202312月31日,超期内容不予认可。纵向科研项目以正式任务书执行时间为准,横向项目以正式合作协议时间为准。

    2.所填写发表论文须为与申报学科相关的研究论文,且申请人为物理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排名最后一位)。所有论文须在简况表第一页发表刊物栏注明收录类型。

    3.破格遴选申请条件需满足《进一步提升科学研究水平的七条措施》(校科发[2023]3号)的有关规定

    四、其他说明

    1.具体的遴选条件及相关表格,请点击附件查阅。

    2.纸质材料报送:包含认定表》、《申请表或《破格遴选申请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票汇总表。雅安校区交至综合楼211室,成都校区、都江堰校区交至1教315室(都江堰校区可邮寄)。

     

    研究生院
    2024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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