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了做好2025年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据《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校研发〔2022〕20号)的有关规定,学校即日启动导师招生学科(专业学位类别)调整申请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调整原则
导师调整招生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原则上为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内调整,须经本人申请,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研究生院备案;确需跨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调整的,须经本人申请,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校长办公会审批。
二、工作安排
1. 需要调整招生学科(专业学位类别)的导师填写《导师招生学科(专业学位类别)调整申请表》和《导师招生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汇总表》(附件1、2),经现招生专业所在单位学位评定分委会审核通过后,将《申请表》和《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交到调整后招生专业所在单位。
2. 导师调整后招生专业所在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于6月19日前将本单位的《申请表》和《汇总表》纸质版交研究生院(雅安校区综合楼211,成都校区一教315,都江堰校区纸质材料可邮寄),电子版发至邮箱937789516@qq.com。
研究生院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