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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管理

    关于开展2025年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2025年04月02日 14:59    阅读量:


    为进一步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管理,根据《四川农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24〕57号)文件要求,现开展2025年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具备过硬的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和职业道德素养。

    2.具备较强的行业经验和实践能力,有在相应行(产)业锻炼实践或主持行(产)业课题研究、项目研发的经历。

    3.培养单位实行年度控制性申报,每个培养单位聘期内专业学位校外导师总数不超过本单位校内导师总数。

    二、遴选条件

    (一)博士生导师

    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职称,或在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担任相当于正高级职务的重要技术或管理职务,或有行业认可的高等级个人执业资质资格。每年须为研究生提供农学和理工类不少于20万元、人文社科类不少于6万元的培养经费或相当于该经费数额的实验或研究项目支撑,聘期4年。

    (二)硕士生导师

    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或高级职称,或在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担任相当于副高级及以上职务的技术或管理职务,或有行业认可的较高等级个人执业资质资格。每年须为研究生提供农学和理工类不少于10万元、人文社科类不少于3万元的培养经费或相当于该经费数额的实验或研究项目支撑,聘期3年。

    二、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

    1)申请人下载《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申请表》(后称《申请表》),如实填写表格并完成相关栏目审核盖章。

    2)4月10日前,申请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进入申请信息填报平台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将填写完成且盖章后的《申请表》和相关附件材料(学历学位证书,主要科研成果等)扫描/拍照并整理为一个PDF文档,上传到信息填报平台。

    本次申报只接收电子版申请材料,不接收纸质版申请材料。

     链接:https://f.wps.cn/g/HFkn4x6d/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定

    4月21日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通过申请材料对本单位党委推荐参评的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确定拟推荐名单,报学校审批。

    3.学校审核批准,颁发聘书。

    三、材料报送

    4月26日前,各培养单位将盖章后的校外导师推荐汇总表(附件3)扫描后和excel电子版上传到信息填报平台,链接:https://f.wps.cn/g/R0ljzsPT/

     

    研究生院

    202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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