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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管理

    关于开展2020年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信息备案工作的通知

    2020年11月09日 10:28    阅读量: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为进一步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管理,根据《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川农大校研发〔20204号)文件(附件1)要求,现开展2020年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信息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校外导师申报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在55岁以下。

        (2 从事相关学科工作5年及以上,能够提供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指导和实习条件。

        (3 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熟悉国家、学校有关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

        (4 熟悉行业发展状况,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较强。

        5 依托单位具有良好的科研、开发、产业化平台或条件。

        (6 优先从学校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或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的行业专家中遴选。

    二、 申报程序

    1 个人申请

    2 学位评定分委员审核,择优遴选。

    3 研究生院备案,颁发聘书。

    三、 填报材料及报送要求

    请新申报校外导师填写《四川农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申请表》(附件3)。各院所汇总并审核后于1121日前将申请表(附件3)和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交研究生院:雅安校区交综合楼211室(0835-2882911),成都校区交1315室(028-86293031),都江堰校区交综合楼5203028-87123113),电子版发送至461477053@qq.com

     

    附件:

    1.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

    2.聘期内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信息表

    3.四川农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申请表

    4.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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