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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寒假及留校研究生管理事宜的通知

2024年01月05日 09:30    作者:思政科阅读量:


各培养单位、全体研究生

为切实做好2024年寒假研究生管理工作,为确保全校研究生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假期,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实际,现就寒假及留校研究生管理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及开学报到安排

1月15日—2月23日放假,2月23日-24日开学报到,2月26日行课。开学返校时,向导师报告并到各培养单位报到注册。

二、留校申请审批

春节期间(2月9日-2月17日)全体研究生原则上不留校,确因实验和科研工作需要留校的研究生(不含外国来华留学生),需经导师同意并报培养单位批准,未经批准,不得留校。寒假其他时间需留校的学生,经导师同意后报培养单位备案,纳入统一管理。

各培养单位于1月9日前将留校学生名单和管理人员名单发至邮箱767961838@qq.com(见附件1)。

三、落实留校学生管理责任

导师是留校学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关心并保障留校学生的生活,指导做好科研、安全管理。培养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寒假留校学生的安全及日常管理工作,落实好学生自我管理的责任人。留校研究生应注重自我管理,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和学生假期留校管理规定,离返校须及时向导师和培养单位指定的假期管理老师报告。

四、做好假期学生安全管理

做好实验室重要物资物品和仪器设备、特别是有毒试剂和易燃易爆试剂物品的检查和管理。

留校生要注意防火防盗、用电用气安全,冬季尤其要防止煤气中毒事故。在外租住学生不得租用违建、搭建房屋,避免垮塌安全事故。

离校学生务必在离校前收拾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关好门、窗、水、电。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注意交通安全,不参加高风险运动,抵制黄赌毒诈等违法活动。任何学生和学生组织未经学校许可不能以四川农业大学的名义外出开展活动。

研工部 研究生院

2024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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