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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届研究生离校及2025级研究生临时借宿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5年06月11日 14:57    阅读量:


各培养单位:

因临近期末,需要尽快开展研究生宿舍的维修维护,做好新生的入住准备,现将老生离校和新生提前到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5届毕业研究生应在6月18日前办理离校手续并搬离寝室;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离寝的,经学生申请,导师审批,培养单位同意,报研工部思政科备案后,可到后勤管理处宿舍管理科办理延迟离校,最迟在30号腾退

二、雅安校区研究生宿舍暑假期间要全面改造施工,不能安排新生临时借宿;都江堰校区的新生无暑期科研实验需求,也不安排临时借宿。

三、成都校区因研究生寝室维修,床位有限,原则上只接受农学院、动科学院、动医学院、草业科技学院、林学院、园艺学院、风景园林学院资源学院、环境学院、水稻所、小麦所、玉米所、动物营养所、国重实验室等培养单位的部分新生临时借宿(可入住人数另行通知到培养单位)。若有毕业生超期未搬离寝室,则将扣减培养单位提前入住人数。

四、新生临时借宿,须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家长和导师签字同意,培养单位批准方可到校。临时借宿只安排住宿(女生在10、11公寓的11楼,男生在9公寓11楼)及人脸识别门禁注册,不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五、临时借宿手续流程

(一)6月11日—18日:学生向导师提交《2025级研究生新生临时借住审批表》(附件1),导师审核通过后学生填写《2025级临时借住新生统计表》(附件2)、准备本人白底电子照片(近期免冠,用学号命名,照片用于办理校门人脸识别系统注册,不可美颜,不可翻拍)、填写《人脸自助采集信息表》(附件3),本人2025年7-8月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购买证明材料。将上述材料一并提交培养单位审批。

(二)6月18日—20日:培养单位将审批通过的统计表(附件2)、人脸系统电子照片、采集信息表(附件3)统一汇总报研工部思政科李知谦老师;

(三)6月23日:研工部将申请入住学生公寓名单交宿管科,将注册门禁系统电子照片交保卫处;

(四)6月30日: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录取通知书原件、《2025级研究生新生临时借住审批表》(附件1)到学生公寓10公寓1楼宿管科办公室办理临时借住手续。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30—18:00。

(五)校园虚拟卡办理:到校学生可通过“完美校园”APP、“智慧川农”微信服务号或支付宝小程序“完美校园”等任意一种方式绑定本人身份后使用虚拟卡,绑定成功后即可使用虚拟卡扫码消费、水控绑定消费、网费充值、流水查询、挂失、解挂、修改密码等。虚拟卡暂不支持门禁开通功能。(具体通知及操作说明见附件4)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按照学校财务管理规定,提前入住学生收取7月份住宿费。收费标准为8人间80元/月,开学后由财务处统一收取。

2.借住学生在领取钥匙时需每人缴纳5元押金,在退寝时一并退还。临时借住寝室只提供风扇。

3.按照学校安排2025级研究生统一入住学生12-15公寓,所有借住的2025级研究生,需8月底搬入学生12-15公寓,搬迁具体时间安排和操作流程另行通知。

4.宿管科对不需要借住本校研究生(含报送)的2025届本科毕业生提供行李寄存服务,具体详见各公寓楼下行李寄存通知。

六、临时借住学生管理

(一)临时借住学生纳入在校生统一管理,必须遵守校园安全、实验室安全、宿舍安全管理规定,离开学校要向导师请假,服从导师和培养单位以及相关部门的教育管理。

(二)导师是研究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做好提前到校学生的安全教育、纪律教育,增强规矩意识,指导学生安排好学习和科研工作,不可疏忽大意,更不得放任不管。

(三)各培养单位要将提前到校研究生纳入统一管理,落实具体责任人,加强导师履职尽责的监督提醒,防范各类风险事故发生。

研究生工作部

202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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