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硕士研究生管理办法》(校研发〔2026〕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各培养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设置兼职辅导员(未直接承担本科生培养的单位设置班主任),协助单位开展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现将选聘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各单位校聘岗位数量由研工部核定下达(见附件1),各单位可结合管理工作需要自主增设兼职辅导员或班主任岗位,所有岗位一并报党委研工部备案。各单位须明确各岗位核心工作职责、具体工作任务及绩效目标。
二、遴选要求
坚持自荐、系室推荐、组织考察相结合的方式物色人选,经党政联席会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遴选结果应在本单位官网公示3天。
三、管理、考核及待遇
校聘岗位人员由培养单位党委负责,党政齐抓共管,每学期末从师德师风、工作绩效、师生评价等方面综合考核,考核结果报研工部备案。考核合格的,每学期记40课时并发放课时酬金;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不享受待遇。单位自设岗位人员的考核标准、薪酬待遇由各培养单位自行制定并落实。
聘任期间,如有特殊情况可调整兼职辅导员或班主任聘任人员,调整情况须在一周内向研工部报备。
四、报备要求
11月2日前将《2026-2027学年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班主任)备案表》(附件2)电子版及加盖党委公章的PDF版发送至sicauygb@163.com。
联系人:陈红星 联系电话:028-86290968
研工部 研究生院
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