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所,各位研究生:
因家庭经济困难或因办理了助学贷款而不能按期交清学费的研究生,需在所属院所办理学费缓交手续,各院所根据学生提交材料,经核实无误后,为学生办理网上注册。具体安排如下:
一、办理流程
1.
学生下载《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缓交学费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称“申请表”);
2.
学生填写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需附上贷款回执单或纸质档二维码;未办理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需附上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或低保证或建档立卡的复印件);
3.
学生将上述材料交至导师处,由导师在申请表上签字;
4.
完成上述工作后,将申请表、证明材料交所在院所研究生教务员处,办理本学期注册手续。
二、办理时间
1. 在校生办理时间为:8月31日——9月13日上班时间;
2. 新生办理时间:9月6日——9月13日上班时间;
三、工作要求
学生在填写申请表时,请慎重填写预交学费时间,务必在规定时间内交清学费,原则上最长期限为一学年。
学院在审核时,请认真核实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并督促学生按时交清学费,如逾期未交,根据《四川农业大学学业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川农大校研发〔2016〕16号)文件规定,将不能参加学业奖助学金的评选。
对于办理助学贷款的同学,请院所将其助学贷款回执单(需学生在顶部自行按要求注明相关信息)收齐后交研究生院。
四、回执单办理要求
(一)助学贷款回执单分类
1.国家开发银行的受理证明
2.农村信用合作社贷款回执二维码
(二)具体办理要求
1.国家开发银行的受理证明:学生需要在证明顶部注明学院名称、编号、贷款金额、学号、联系方式,交至各院所,各院所将受理证明汇总后,录入统计表(见附件)。国家开发银行的受理证明不需要返回学生手中。
2.农村信用合作社贷款回执二维码:学生需要自行打印回执二维码,在顶部注明学院名称、编号、贷款金额、姓名、学号、联系方式,交至各院所,由各院所进行审查、确认,学院回收纸质回执二维码,将本单位贷款学生回执收齐后,录入统计表(见附件)。备注:老生在农村信用合作社办理续贷的,如果不需要回执,请直接在统计表上登记即可,备注上请注明“续贷无需回执”。
回执单和统计表:9月14日上班时间请各单位将回执单按贷款银行归类整理后交至研究生院;统计表(电子档及加盖院章的纸质档)请交至贾婷老师或李阳洋老师处。
研究生院
2018年8月31日